假离婚时将债务归一方,另一方并非真的不用承担。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概念,只要办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即解除。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或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即便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一方,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一方承担后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若债务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因此,债务承担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综合分析判断。
#法律常识普及#婚姻法律知识#婚姻法小课堂
法律问题可直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本地律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