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常年没人住,偷几箱应该没人发现吧?”

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今天这个案例一定要看完。江苏一男子两次翻入他人别墅,盗走14箱茅台和205条香烟,获利近30万元,最终换来6年3个月的牢狱之灾。

仅供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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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无人别墅成“提款机”

1989年出生的肖某可不是初犯。早在2009年,他就因盗窃罪吃过官司。去年7月,他“重操旧业”。

7月5日和16日,肖某两次来到宜兴某小区,翻越栏杆、撬开窗户进入一栋别墅。里面堆满了名酒好烟:飞天茅台53度12箱、精品飞天茅台1箱、飞天茅台43度1箱、香溢五洲茅台4瓶、十五年茅台1瓶、五粮液2瓶,还有七星、和天下、七匹狼、利群、中华等品牌香烟共计205条。

得手后,肖某将这些“战利品”分批出售,获利290700元。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栋别墅虽长期无人居住,只是主人储物之用,但主人会定期查看。发现被盗后立即报警,7月20日肖某被抓获。

法院判决:6年3个月,还得继续退钱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属于有前科,主观恶性较深,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继续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剩余经济损失287975.9元,以及未销赃的七匹狼香烟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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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无人居住就能随便拿?

1. 无人看管≠无主物

很多人存在误解:认为无人看管的财物,拿了也没多大事。这大错特错!

刑法规定,无论财物是否有人看管,只要是他人的合法财产,未经允许拿走就是盗窃。别墅虽是储物之用,但里面的烟酒都是有主之物。

2. 6年3个月判重了吗?

盗窃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江苏地区“数额巨大”标准是6万元以上。

肖某获利29万余元,实际价值更高,远超“数额巨大”标准。加上他有盗窃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因此,6年3个月的量刑在法律上是恰当的。

3. 为何还要退赔28万余元?

销赃获利29万是他拿到手的钱,但这些烟酒的市场价值远高于此。法律规定,犯罪分子不仅要退出违法所得,还要按实际价值赔偿被害人损失。两者是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不存在重复处罚。

特别提醒: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代销,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案中的王某被另案处理,说明收购赃物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面前,没有“无人看管”的财物,只有“不容侵犯”的权利。法治社会的底线,不容任何人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