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质疑物业收费不合规

近日,城中区金翠苑小区居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该小区物业之前一直按照0.55元/千瓦时收取电费,高于政府定价的0.3771元/千瓦时,最近还在小区贴出通知要上涨物业费,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居民反映

高先生说,他从十多年前入住时就一直在物业充值购买电卡,那时电费为0.55元/千瓦时,后来居民们渐渐发现他们小区的电费收费标准高于其他小区,便多次向物业反映,2025年9月份物业将电费降为0.43元/千瓦时,看似电费降了可实际上还是高于政府定价,并且不执行阶梯电价。小区物业一年前就收集和登记了居民的信息用于更换智能电表,不知为何至今仍未更换智能电表

记者调查

3月3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调查。小区居民说,大家都盼望尽快更换智能电表,这样可以直接从手机上向国家电网缴费,不存在差价,这样物业就没有权力随意更改电费的收费标准了,而且物业要将物业费从0.4元/㎡/月上调至0.6元/㎡/月;高层10号楼由0.85元/㎡/月上调至1元/㎡/月,实际上物业服务并没有改善。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2025年3月份开始,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就让物业收集资料给居民更换智能电表,因更换智能电表需要100%居民同意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但小区240户居民中有15户居民一直不愿意更换智能电表,物业一直给这15户居民做工作,但这部分居民认为更换智能电表后会增加电费,所以至今无法更换智能电表。小区物业经理说,0.55元/千瓦时的电费中包括公共损耗,去年9月份按照规定降为0.43元/千瓦时。因物业服务的各项成本持续上涨,2004年金翠苑小区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服务工作的基本需求,小区物业服务收支情况已连续出现亏损,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他们想上调物业费,但如果居民们不同意,他们就不涨了。

部门答复

就此,国家电网西宁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用户)一档电量150度及以下为0.3771元/千瓦时,二档电量150-230度为0.4271元/千瓦时,三档电量230度及以上0.6771元/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的为0.3964元/千瓦时,1-10千伏为0.3914元/千瓦时。按照规定2023年合表小区居民电价(西宁执行)依据青发改价格〔2023〕526号(2023-06-01起执行):不满1千伏(普通小区):0.3964元/千瓦时(度),1-10千伏(部分高层/小区总表):0.3914元/千瓦时(度)。核心规定为,合表统一价:不执行阶梯,全省统一标准。转供电规则:物业/转供电主体不得加价;公共用电、线损(≤10%)纳入物业费,不得摊入居民电费。

城中区建设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说,接到居民的反映后,他们会联合南山路市场监管所去小区查看,如果存在电费收费不合理的情况会要求物业整改。

编辑|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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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西宁融媒记者: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