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志诚,20岁那年退伍前最后一次探亲,在广州北京路,雨不大,但伞没撑开。
那天陪嘉欣逛商场,她盯上一件卡其色风衣,标价380块,我摸了摸裤兜里叠得整整齐齐的四张一百,没说话。她手指在衣架上划了一下,转身就往门口走,发尾扫过我胳膊,凉的。
我没追,站在原地数了七秒,听见身后一个女声:“诶,哥,你女朋友刚才是不是生气了?”回头看见柜台后扎马尾的姑娘,胸前工牌写着“静雯”,十七八岁模样,正把一张叠成小方块的纸条推过来。
纸条上不是地址也不是电话,是三行字:“风衣贵,但人踏实。温水比汽水耐喝。娶你,家里省心。”字歪,有个“省”字少了一点,像故意漏的。
我没回她,把纸条塞进军绿色挎包最里层——包里还有封没寄出的信,是我妈用蓝墨水写的,说“家里猪下了六只崽,留了两只给你娶媳妇用”。
后来嘉欣再没提分手,静雯也没再出现。我退伍后回广州找过那家店,早拆了,原址变成一家奶茶铺,店员说这楼二十年搬过七次租户,没人记得卖风衣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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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整理旧物,在搪瓷杯底摸到那张纸条,边角卷了,字迹淡了,可“温水比汽水耐喝”这句,墨晕开一点,反更清楚。
我把它夹进初中课本里,课本扉页写着“何志诚 96届”,铅笔写的,字也歪。
静雯没留名字全称,嘉欣至今不知道这事,我妈更不知道我当年挎包里还藏过一张纸条。
有些事记着,不是为了说出去,是怕忘了自己原来什么样。
那年雨停得快,风衣没买,纸条留着,人就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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