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业主大会?法治仁怀呼唤治理“归位”
一纸公文,该有多重?
对于贵州省仁怀市鲁班街道办事处而言,它或许只是日常工作中一份普通的回复。但对于金科·礼悦东方小区2995户业主来说,这份落款2026年1月29日、写着“暂时不予批准”的公文,却像一块巨石,压在期盼自治的心头。
当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申请,被冠以“不予批准”四个字时,一个根本性的法理问题浮出水面:业主自治,究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还是需要行政机关点头的审批事项?
一、“不予批准”的荒唐:谁给了街道办“审批权”?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写得明白: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亦清晰界定,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是“推动、指导和协助”。
“指导”与“协助”——这是法治赋予基层政府的准确定位:是引路,而非设卡;是服务,而非审批;是护航,而非截留。
然而,“不予批准”四个字,却悄然将“指导者”置换为“审批者”,将“服务者”置换为“裁决者”。这不是用语不当,而是法律常识的匮乏;不是无心之失,而是一种“家长式”的傲慢——将法律赋予公民的自治权利,当成了办案头可以随意处置的私权。
更荒唐的是驳回的理由:“待2年后常住率提升再另行申请”。《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只要符合“已交付专有部分面积占比达到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或“首套房屋交付满两年且交付套数达25%以上”之一,即具备成立条件。而小区入住率已达68.24%,空置面积仅12.34万平方米——法定条件早已满足。
。法律尚且保护空置房业主的投票权,鲁班街道办凭什么另设“常住率”门槛?在法律规定的硬杠杠面前,你们有何依据另设“常住率”门槛? 法律尚且保护空置房业主的投票权,你们凭什么将951户空置房业主的资格视为无物?推迟两年,是法律依据,还是懒政借口?
根据小区业主反映,这已是第二次申请。2025年7月业主再次联名申请,按条例规定街道办应在60日内指导成立筹备组,却拖至9月15日仍无动静,逼得业主自行召开启动会,社区才“闻讯加入”。这种拖延战术,早已将法律的严肃性践踏在脚下。
业主们还反映:那场失败的选举——2995户的大型小区,只设6个票箱,投票时间仅限白天,志愿者申请延长至晚上被拒,下午5点准时收走票箱。这不是组织选举,这是走过场!而“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让参选”“说街道办坏话的不行”的爆料,更是将权力的任性暴露无遗。
二、从“审批”到“指导”:法治语境下的角色归位
我们无意苛责基层工作的艰辛。街道办在回复中坦言,2025年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组织两次选举,这份坦诚值得肯定。问题在于,当选举受挫时,是反思流程、优化组织,还是以一纸“不予批准”将问题悬置两年?
前者是担当,后者是回避;前者是“服务思维”,后者是“审批思维”;前者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后者习惯“拖一拖再说”。
这背后,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管控惯性”——习惯于“管住”而非“服务”,习惯于“审批”而非“指导”,习惯于把业主当作管理对象,而非自治主体。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本是务实之举,但绝不能让它成为阻挠成立业委会的“挡箭牌”。物管委只是过渡,业委会才是业主自治的最终归宿。过渡可以,但不能无限期过渡;指导应当,但不能以“不予批准”替代指导。
三、常文松书记的调研:一次“提前一步”的治理自觉
就在这份回复签发后一个多月——2026年3月2日,履新不久的仁怀市委书记常文松,专程深入盐津街道誉府世家小区调研。他与社区干部、物业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实地察看公共服务设施,详细了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他强调:“物业服务事关千家万户,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这段话,既是工作要求,也是治理方向——它指向“联动”而非“单方”,指向“闭环解决”而非“一纸搁置”,指向“密切联系群众”而非“疏远群众”。
3月2日的调研,恰在3月5日全国两会首次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前。这种“提前一步”的自觉,正是一位新任主政者务实作风的生动注脚,从群众最关心的事入手,让中央精神在最基层找到落点。
我们期待,鲁班街道办能以此次申请为契机,重新审视“指导”的真正含义——不是替业主做决定,而是帮业主实现决定;不是把问题搁置两年,而是把问题闭环解决。
当全国两会首次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成为国家顶层设计的组成部分,我们清晰地看到:在存量时代,业主权益已不再是“售后问题”,而是关乎千家万户“住有宜居”的核心命题,是最朴素也最根本的民生期待。
再美好的顶层设计,也要靠“最后一公里”来落地。如果“指导”异化为“审批”,“协助”退化为“搁置”,那么再好的政策,也难以照进寻常百姓的门禁楼道。
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小区的角落;让群众的期盼,不再被“两年后”轻轻推远。当法律的赋权不再因执行的梗阻而落空,当业主的话语权不再因一纸公文而被推迟——那才是“以人民为中心”最生动的注脚,也是“好房子”之外,老百姓真正期待的“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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