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阖家团圆,对很多打工人来说是一年中最期盼的时刻。但对于那些必须坚守岗位的公共服务行业来说,值班就是命令,责任就是担当。可偏偏有人把公司的规章制度当儿戏,抽中了值班签,招呼都不打就玩“消失”,最后丢了工作还想要赔偿?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最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典型案例,直接把这个“不讲武德”的员工怼了回去,网友们看完直呼:法院判得漂亮,这波我站公司

抽中值班就“摆烂”?这波操作看不懂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春节前,深圳某餐厨垃圾收运公司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城市环境的整洁,安排了值班表。为了公平起见,公司采用了全员抽签的方式来决定谁在春节期间留守。员工彭某“手气爆棚”,抽中了这个值班签。

公司也够意思,1月初就在工作群里发了通知,明确写了彭某的值班时间,还承诺会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和补贴。彭某也确认阅读了通知,当时没提出任何异议。

可谁都没想到,到了2月5日,彭某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直接不来了! 这一走就是10天,直到2月14日才晃悠悠地回到公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期间,公司一看这岗位离不了人,急得团团转,多次通过微信、短信通知彭某返岗,或者让他补上请假手续。结果呢?彭某就跟没看见一样,置之不理,完全失联。

被开反告公司“违法”,谁给他的勇气?

这一下可把公司架在火上了。作为餐厨垃圾收运企业,本身就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春节期间垃圾不及时处理,后果有多严重可想而知。彭某这种“撂挑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无奈之下,公司依据劳动合同中“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可解除合同”的条款,以及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在彭某返岗当天就向他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以为这事儿就完了,没想到彭某不服,先是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接着又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院,索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16万余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法庭上,彭某辩称,公司这是“强制加班”,自己有权拒绝。他觉得自己大过年的被强制要求上班,心里委屈,所以就不去了,公司不能因为这个就开掉他。

法院一锤定音:这不是“强制加班”,这是“无故旷工”!

这就叫“恶人先告状”?法律可不会因为你胡搅蛮缠就偏袒你。

深圳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事儿得这么看:

首先,公司安排合理,并非“强制”。 彭某所在的公司是处理餐厨垃圾的,这活儿跟供电、供水、环卫一样,属于保障城市基本运转的公共服务行业。春节放假,垃圾可不会放假,公司安排人员值班是必须的,这叫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且,公司用的是抽签,公平公开,彭某当时没反对,就是默认接受了这个安排。

其次,是你自己无视规则,怪不得别人。 法院查明,公司2月1日就在群里发了通知,彭某不仅看了,还没提异议。后来他请假也没获批,直接就走了,公司多次催他他也不回。这不是旷工是什么?

至于彭某说的“强制加班”,法官一句话就把他问住了:你说公司强制,证据呢? 从头到尾,彭某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曾经对值班安排提出过合理异议。反倒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考勤记录、催岗通知,一应俱全。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雇彭某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完全没毛病!依法驳回了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别把“不懂法”当“有理”

这个案子虽然判了,但值得我们好好掰扯掰扯。很多人分不清“值班”和“加班”,总觉得自己只要在法定假日待在单位,就必须拿三倍工资,不接受就是“强制”。

其实,法律上对“值班”和“加班”是分情况看的。像这种因为安全、消防、或者维持单位基本运转(比如本案的垃圾收运),安排你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有关但强度不大的值守任务,而且允许你休息、也给相应补贴或调休的,这属于“值班”,单位是有权根据行业特性进行合理安排的在。彭某最大的问题,不是他不想值班,而是他通过抽签接受了任务,却在没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直接玩“失联”,这叫严重违纪!

鹏法君说得对,劳动者有异议可以提,但绝对不能擅自离岗。你今天心情不好撂挑子,明天城市垃圾谁处理?后天地铁谁开?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享受假期是你的权利,但遵守合同、履行必要的工作职责也是你的基本义务。

结语

笔者观点:这位彭某不仅输了官司,丢了工作,还因为这事儿上了新闻,成了全网反面教材,何必呢?这件事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职场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抽签抽中了那是运气,面对责任选择了逃避,那就是不懂事了。法院这一纸判决,驳回的不仅仅是16万,更是对“我可以不守规矩,但单位必须对我好”这种心态——用一个网络热词来说,这大概就是‘巨婴心态’——的狠狠打脸!

今日话题:你觉得春节值班,采用“抽签”的方式公平吗?如果你抽中了值班,但又确实有急事,你会怎么办?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聊聊你的看法!

资料来源:本文综合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发布、搜狐新闻、腾讯新闻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