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侵权、刷单造假何时休?

作者| 文 静

责编 | Lucky

来源| 聚美丽

近日,聚美丽关注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白云区市监局)查处了一起商标侵权及刷单造假并处的典型案例。

据信用广东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医美药妆(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医美药妆公司)因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假冒商标违法行为被罚7万元。

△图源:信用广东

虽然处罚金额不高,但聚美丽发现,该案例折射出两大值得警惕的行业问题:一是针对国际大牌“搭便车”式侵权;二是电商运营中存在的刷单造假现象。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例不同于以往仿冒品牌名或产品包装的浅层“搭便车”,而是直接瞄准了国际大牌的明星成分及其注册商标,可以视为一次技术层面的侵权。

山寨玻色因侵权、刷单被罚

先从侵权层面分析,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医美药妆公司自2023年2月起从广州妍瑟化妆品公司购进带有“PRO-XYLANE”标识的DR.雪玻色因赋活焕颜霜、DR.雪玻色因活颜舒缓紧致面霜,并于2024年1月起通过其在1688平台对应网店进行销售。

△图源:淘宝详情页

而从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官网可知,该产品备案人为广州玟莎化妆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此前因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擅自受广州妍瑟化妆品公司委托生产上述产品,被处罚7万元。

△图源:快查

截至发稿前,医美药妆公司开设网店已搜索不到。而从产品包装、外观可见,该产品在外观上与赫莲娜黑白绷带包装极为相似。

△上图:赫莲娜黑白绷带商品详情图;图源:赫莲娜淘宝官旗

然而,本次处罚的核心并不在于外观仿冒,而在于包装上所标示的“PRO-XYLANE”字样。

聚美丽了解到,玻色因(Pro-Xylane)是欧莱雅集团自主研发的活性抗衰成分。自2006年公布以来,是抗老赛道当之无愧的明星成分。

另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际分类第3类商品上的“PRO-XYLANE”商标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商标注册人为L’OREAL(注册证号:G1135653号)。并明确表示: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而本次医美药妆公司销售的带有“PRO-XYLANE”商标的化妆品,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的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罚款5万元。

从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来看,其所售卖的产品的确添加了玻色因(玻色因化学名称: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但此次其被罚是由于侵权玻色因注册商标专用权。

△图源: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无独有偶,今日(3月9日)信用广州公布了另一则侵犯国际大牌商标专用权的案例。

△图源:信用广州

具体而言,广州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商品名称有“Vaseline”、“凡士林”字样的润唇膏,涉嫌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注册人为联合利华知识产权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经白云区市监局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此外,国内知名品牌也存在被侵权的现象。据信用广州官网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辛瑞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天猫平台开设的网店内对外销售商品“PIPL小羊皮细管口红”(1#-8#)、“PIPL大卫艺术修容盘”分别与该商品包装、装潢与具有一定影响的“完美日记恣意出色丝绒细管口红”(含水晶限定版)、“小奥汀雕塑家高光修容盘”构成近似。

△图源:派代

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判定,广州辛瑞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行为(混淆行为),被处罚款60万元。

△图源:信用广州

从“蹭品牌”到“蹭成分”,从外观模仿到技术符号的“搭便车”,足见眼下侵权者的侵权手法正在悄然进化。

另外,聚美丽还关注到,医美药妆公司这起案件中同时暴露的另一个问题——电商平台上的刷单造假乱象。

经白云区市监局查明,医美药妆公司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店铺商品的销售量,于2024年1月起在1688平台注册刷单账号,通过其员工登陆账号购买其在1688平台网店销售的DR.雪玻色因赋活焕颜霜(含旧包装玻色因赋活焕颜霜)、DR.雪玻色因活颜舒缓紧致面霜后,物流信息选择卖家自行提货,当事人实际没有发货,网店系统显示产品销售数量并默认好评。

经统计,医美药妆公司刷单总单数为2197单,刷单数量为99663盒,总刷单金额为34.6万元,期间实际销售上述化妆品2671盒,销售金额2.4万元。这种“自导自演”的虚假繁荣,不仅欺骗了消费者,更扰乱了平台公平竞争秩序。

不可否认,“销量”和“好评”一定程度上是消费者下单的核心决策依据,而医美药妆公司通过刷单、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最终被白云区市监局处罚款2万元。两项违规操作处罚合并,最终医美药妆公司共计罚款7万元。

“搭便车”的侵权能走多远?

7万元,买不来消费者的信任,也填不平市场规则的沟壑。聚美丽在前文已有提到,这起事件暴露出当下化妆品行业存在的两个问题,最值得关注的便是医美药妆公司对“PRO-XYLANE”商标的侵权行为。

作为欧莱雅集团的核心专利成分,“玻色因”经过二十余年的市场教育,已经成为抗老赛道的明星成分。但流量越大,跟风者越多——其中既有基于科学创新的合规追随,也有试图“蹭名牌”的山寨生意。

当正品企业投入数千万用于研发、临床试验和市场教育时,山寨工厂只需极其低价的成本,就能收割品牌方培育多年的市场认知。于这部分山寨厂商而言,不需要教育市场,不需要解释功效,只要包装上印着这个标识,就能吸引那些追求性价比却对成分一知半解的消费者。

这种“搭便车”心理,正是制假、售假、侵权大牌产业链得以存续的土壤。但对于眼下的化妆品行业来说,这种“搭便车”模式是不可取的,也不利于国货化妆品企业的正向发展。

就眼下中国美妆技术层面的竞争格局来讲,近年来,消费者对化妆品成分的认知正在快速提升,与此同时,全球美妆产业正进入原料创新的迭代周期,中国美妆产业正告别长期以来的“制造跟随”模式,迎来“原料原创”的历史性转折。

自2021年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制度运行以来,国产新原料备案数量呈逐年态势。涵盖抗衰、修护、美白、保湿等多个热门功效赛道。

更重要的是,这些新原料不再是国际大牌活性物的“仿制品”或“平替”,而是基于中国本土植物资源、合成生物技术、AI技术等前沿路径开发的原创成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成分正在走出实验室、走进配方、走向消费者。

这正是“中国成分”定义权争夺战的真实写照。在此背景下,医美药妆公司的“搭便车”侵权行为,放在这个历史性转折的背景下审视,更显短视与荒谬。一味抄袭、模仿只会将企业困于低层次内卷的泥潭,既无法构建真正的竞争壁垒,也无益于产业的正向发展。

于中国品牌而言,未来希望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一席之地,归根结底要靠源头创新;

换言之,注重原创是立身之本,每一次对山寨行为的默许,都是对自身创新动力的侵蚀;每一次对侵权行为的纵容,都在为“劣币驱逐良币”推波助澜。

回到此次监管部门对医美药妆公司这一纸罚单,显然表明了售假、刷单等违法行为正在被纳入更严格的监管视野。毕竟,产业的未来在创新的正道上。而监管的使命,就是让这条正道越走越宽。

信息来源:信用广东、信用广州、派代

视觉设计:筱情

微信排版:文静

聚美丽携手成分技术与皮肤学领域学术权威专家、领袖与产业科研专家,共同启动《中国成分技术权威年鉴(2025-2026)》编撰工作。

年鉴旨在系统梳理中国化妆品核心原料与中国专家在关键成分技术领域的创新与贡献,剖析未来科技趋势与创新方向,致力于构建具有行业共识的技术话语体系,为国货成分发展提供科研方向与实践指南。

当前,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技术标准不统一、功效宣称不规范等挑战。我们坚信,唯有凝聚产业智慧、共建技术标准,才能推动中国化妆品行业走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现正式开放学术及全产业参与通道。若您所在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业拥有化妆品领域重要技术成果,或个人研究者具备专业领域见解,欢迎通过聚美丽官方平台与我们联系。编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审,诚邀优秀合作伙伴共同推进这一行业工程。

让我们以科学为基,以创新为翼,共同见证中国成分的技术崛起,让世界看见中国化妆品产业的科技力量。

曾喊出 “国内第一高端面膜” 的金蔻,终究没能撑过20年。随着上海金蔻破产审查案件更新,这个国货老牌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

看完不妨给个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