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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友分享,江苏某迪设计院也开始搞降本增效,是局部的,下面的某个院,年前也已经放出风了,开始优化劝退员工。

年底恶意降薪绩效工资,年后员工在确认离职时间和赔偿时,该院长又否认了这一说法。

没有说要裁员啊,

年前是年终考核过后,针对排名末位的部分员工做绩效面谈为公司惯例,本意为了解员工情况, 督促其自身在工作中提高、改进,以便在来年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并非所谓的裁员通知,也亦不能作为公司方提出裁员的理由和依据。

员工如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岗位或工作机会提出离职,公司方亦非常支持并理解,随时配合员工的离职手续与工作交接,如若没有合适岗位,在没有明确收到公司或部门书面或理正或微信通知的情况下,仍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做好设计与服务工作,服从部门领导的安排。

年后领导确定不裁员,开始发基本工资,去年恶意扣掉的绩效,也没有说法了。

在设计院工作过的朋友,大概都知道,设计院的基本工资是比较低的,这个可以写进合同,绩效虽然比较高,但不会在合同里体现,所以一旦降了绩效或者扣掉,员工的维权就比较困难。

尤其是上市设计院,绩效这块弄得挺恶心的,大头在绩效上,而且有的设计院还把当年的绩效分开发,现在行情不好,绩效这块更是扑朔迷离。

其实设计院只发基本工资,就是为了让员工“知难而退”,释放公司经营困难的信号,让大家自己离职找工作,这样公司也省了赔偿费。

其实设计院回款难,项目变少,营收变差,导致经营困难,员工工资难以保障,这个逻辑也说的通。

但有一点,设计院辉煌了这么多年,很多设计院为了“扩大经营,募集资金”都上市了,为啥不留点备用金,作为应对风险的钱呢,比如裁员的赔偿款,这个钱对于这么大的公司来说,应该不算大的支出,却要逼迫员工主动离职?

后来想了一下,公司压根就不重视离职赔偿这块,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即便被罚了,相比于赔偿款,也算不了什么,还有也赌定了员工不去维权,毕竟维权成本太高,很多员工也没那么多的时间去做这个事。

违法成本低叠加维权成本高,让很多公司有恃无恐,这种现象该整整了,公司把风险转嫁给员工,也就是间接转移给家庭和社会。

公司只顾着赚钱,把风险转嫁给社会,间接推高整个社会成本,这种负外部性肯定不能持续,也无法持续,现在来看这就是社会发展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