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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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
为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温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助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快速成长,根据《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及三个配套细则的通知》(温科发〔2025〕9号)(下称《市科创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发布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下称市科创基金)常态化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公告,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温州市,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市科创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子基金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退出期等,原则上不超过15年(含),自子基金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之日起算。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温州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投资于温州市注册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市科创基金认缴出资额的1.2倍。鼓励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投资于温州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资金额不低于市科创基金实缴出资额的0.6倍。
来源: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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