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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周世虹表示,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严重的是,这已成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赚取利润、减少用工成本,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和工具。

周委员说的没错。

劳务派遣完全违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是“你不干有得是人干”、内卷、消费不振、分配失衡的重要原因,是实质性剥削劳动者、显著影响社会公平的现象。

但是周委员为什么主要强调企业?

基层派出所、交警、政务大厅、综合执法、各级医院护士……这些劳务派遣还少吗?很多地方这些岗位对应的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占比已经超过在编人员数量,甚至形成了众多与劳务派遣高度契合的制度和规定。

这些就不是剥削吗?

甚至因为与体制内工作密切相关,这类工作劳务派遣人员还期待着有朝一日能进编,体制内相比企业更好画饼,管理要求和手段更多,更能压低收入待遇、让这些人更卖力。

而且这些体制内的劳务派遣给企业形成了示范效应——官方都这么干,那么必然具有某种合规性背书,企业照着做,有什么问题?

为什么周委员不先拿体制内这种现象开刀呢?

劳务派遣对于体制内实在是太香了:

  • 不占编制,压缩财政支出;
  • 招录、辞退效率高且灵活,有完全自主、可控的人事权;
  • 即插即用,人员听话,管理成本低,诉讼风险低;
  • 降低干活难度,脏活累活编内人员指挥编外人员即可;
  • 方便转嫁责任,极佳背锅对象;
  • 将低用工成本作为营商环境指标,便于招商引资,扩大就业数量;
  • 给一些考不上公的人一点进入体制内的希望,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 劳务公司利益链条固化,可以分配从劳动者身上剥削出来的价值。

相应,企业用劳务派遣根本没有这么多价值点和好处,主要就是成本低点,辞退灵活点。反而因为工地待遇偏低还不好管理,或者社保购买不在企业导致企业合规性经营、招投标资格方面存在麻烦。

尤其是编制,对于体制内一把手来说,控编、缩编是政绩加分项(当然由于能缩的已经缩差不多了,还是要有干活和相应负责人,一般也不会主动缩编),但是扩编、超编则是红线,编制口子几乎被焊死,难度不仅非常大还有风险,绝大多数扩编报告都会被打回,搞不好还容易触发调查、问责和纪律处分,甚至丢了乌纱帽,没有动力去冒险。

体制外用人的自主性相对高一些,企业老板有比较大的自主权,但是体制内即便是一把手也不能随意制定用人制度,或者至少不能与现行制度法规相悖,因此体制内对于劳务派遣的依赖会比(体制外)企业更大。

既然体制内对于劳务派遣的依赖会比企业更大,为什么委员要盯着企业呢?

因为他知道体制内依赖太重,没法弄,改变不了什么。

而对于企业,由于对劳务派遣的依赖度相对没那么高,如果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可能企业为了避免被监管和影响经营,真有可能会主动放弃劳务派遣,形成某种监管成效,甚至可以说是相关部门的政绩。

国家已经限了劳务派遣的比例不能超过10%,但实际要严查这个比例会很夸张。

本该体制内主动作出表率、影响和带动市场和企业;现在反过来了,需要企业先作出表率……或者说,也不算是表率,而是起到“稀释”或“淡化”作用,降低社会整体劳务派遣的“浓度”。

当然了,能让企业作出改变,减少劳务派遣比例,也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有些外企都有样学样,被带坏了。

从某种层面说,对于廉价劳动力的依赖还是很大的,但是这种依赖,又锁死了需求升级和消费增长,进而影响到社会分配机制,这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