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账190万给父母,称是借款催还遭拒后起诉,结果法院直接驳回诉求

一边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一边是白纸黑字的法律,这起案件吵上热搜,不仅戳中了亲属借贷的痛点,更让所有人看清:亲情面前,法律从不会降低证据标准。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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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核心问题,是举证责任的归属借贷合意的证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主张借贷关系成立的一方,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

本案中小林虽有190万的转账记录,能证明资金交付,却拿不出借条、收条,转账也未备注“借款”,更没有12年间的任何催款记录,这些关键证据的缺失,让他无法证明这笔钱的性质是借款。

父母抗辩款项是赠与、赡养或家庭开支,小林又无力反驳,法院证据不足驳回诉求,是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也契合借贷纠纷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而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恰恰在于亲属借贷的模糊性。不同于普通的民间借贷,家庭成员间的资金往来往往掺杂着亲情、帮扶、赡养等多重属性,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是常态,转账可能是借款,也可能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赠与,或是家庭共同开支,法律无法仅凭转账记录就推定借贷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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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本案中父母分居、母亲单方签还款承诺书,还存在“母子合谋”的合理怀疑,这份承诺书的证明力也大打折扣,种种因素叠加,小林的诉求自然难以得到支持。

案件曝光后,舆论也陷入了法理伦理的激烈争论。有人谴责小林,认为子女帮扶父母天经地义,为190万起诉父母,是亲情凉薄、违背孝道;但更多人认可法院的判决,认为法律的底线不能因亲情而动摇,举证责任是司法的基本规则,不能让“证据不足”的诉求得到支持,否则会破坏司法的公平公正。

其实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孝道要求子女体谅父母、互帮互助,但这并不意味着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可以被忽视,关键在于亲属间的资金往来,要提前厘清性质,而不是事后靠嘴说、靠亲情逼。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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