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评测机构 “老爸评测” 最近发布的一项检测报告,让无数人倒吸一口凉气。他们针对电商平台热销的 9 款网红女性私处护理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 “雪莲贴” 做了全面检测,结果触目惊心。所有送检产品的重金属检测环节全军覆没,全都检出了铅、砷等重金属,没有一款能达到其包装上声称执行的雪莲贴行业标准限量要求。

更让人后怕的是,通过人工尿液模拟实验发现,产品夹层的棕色粉末会随分泌物反渗接触皮肤,其中 7 款产品的粉末里,还检出了法规明确禁用的呋喃香豆素类化合物,里面包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认定的 1 类及 2A 类致癌物,长期接触不仅有皮肤刺激、过敏的风险,更暗藏着致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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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讽刺的是,这类成本只要 2 毛钱的产品,转手就能卖到 3 块钱,利润率高达 1000%,不良商家正是抓住了很多女性对妇科问题羞于启齿的心理,大肆做虚假宣传收割利益。

从律师的角度看,这绝不是简单的产品质量问题,而是一条从生产到销售、从宣传到引流,全程都在踩踏法律红线的黑色产业链,背后藏着的法律问题,每一个都值得我们警惕。

这些问题产品本身,早已踩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商品的法律红线。《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这些雪莲贴里检出的超标重金属、明确禁用的致癌物质,直接威胁使用者的身体健康,显然完全不符合法定的安全标准。如果后续经权威机构认定,这些产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那生产、销售这些产品的商家,还会触犯《刑法》中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商家靠着黑心产品赚的每一分钱,最后都可能变成法庭上的量刑依据。

1000% 的暴利背后,是商家精心设计的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很多商家正是利用女性对妇科问题的羞耻感和信息差,在宣传里大肆鼓吹产品能调理妇科问题、治疗私处炎症,可实际上这些产品根本没有任何对应的功效,这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就构成虚假广告。如果商家在宣传中明示或暗示产品具备疾病治疗功效,不仅是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中的虚假广告罪。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专门利用消费者羞耻心理、精准拿捏弱势地位的营销手段,在法律层面会被认定为主观恶意更深,一旦查实,面临的处罚也会更重。

很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说自己买过,被骗了几千块,这也是这类产品受害者最真实的写照。这类产品的消费者大多是私下购买、私下使用,等发现身体不适、产品有问题时,往往销售链接已经下架,店铺也关门跑路,连维权对象都找不到。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到这类欺诈销售的产品,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商家 “退一赔三”,如果因为使用产品造成了身体损害,还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甚至要求惩罚性赔偿。可维权的前提,是要留存好完整的证据,电商平台的交易记录、产品宣传页面截图、产品实物、医院的诊断证明、第三方检测报告,都是维权的核心依据。

但对大多数普通消费者来说,去医院做相关检测、找机构做产品鉴定,不仅要付出高额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还要迈过 “羞于启齿” 的心理关,最后大多只能自认倒霉,这也让黑心商家更加有恃无恐。

这些问题产品能在电商平台上成为热销款,长期大肆销售,平台的审核责任也绝不能缺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要和该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这些产品能在平台上长期售卖,平台到底有没有尽到资质审核、商品质量核验的义务?有没有对这种成本几毛、售价几块,利润率高到异常的经营模式产生警觉?如果平台只想着收流量费、广告费,对商品质量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就不只是简单的监管失察,最终还要为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类黑心产品能横行市场,还有一个核心原因,就是相关标准的缺失和监管的漏洞。这次检测里,判定产品不合格的依据是产品包装上标注的雪莲贴行业标准,可这类推荐性的行业标准,本身约束力有限,也没有形成覆盖重金属、各类禁用致癌物质的全面强制性要求。

如果没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很多不良企业就会用宽松的推荐性行标、甚至自定的企业标准来糊弄监管,给执法维权造成极大的困难。

想要从根源上杜绝这类乱象,就需要尽快出台针对女性私处护理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重金属、各类禁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强制要求产品上市前完成安全评估和备案。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针对这类高利润、重营销、低门槛的产品,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抽检,让躲在暗处的黑心商家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