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3日讯 3月13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振奋精神抓落实、实干担当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2025年底威海市获批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创新”省级试点后,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先后研究出台了《威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威海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实施细则》《威海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试行方案》等三个文件。其中《威海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试行方案》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份文件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共同构成企业名称权益保护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制度,形成管理闭环。
“事前”机制以《威海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试行方案》为基础,针对全国知名企业、持有驰名商标或老字号的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经司法或行政裁决认定需要保护的企业等。在审批标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将联合成立审查组,采取“材料审核+综合研判”相结合的方式,将综合运用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公开渠道获取的行业数据以及相关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多维度的审慎评估,确保保护措施精准用于真正需要且值得保护的市场主体,防止保护泛化或滥用。同时,也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或发生重大负面情形的及时退出保护名单,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运行。
“事中”机制依托《威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在登记注册环节提供明确规范。指引中详细列出了名称构成规则、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规则、行业用语规范、近似性比对方法及示例等,使得审核标准具体化、可视化,极大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杜绝了审核的随意性。同时,登记机关将主动提供名称查询、比对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前了解规则、规避风险。还建立了审核争议内部复核机制和常态化培训制度,提升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既规范行政行为,又增强企业起名的可预期性和成功率。
“事后”机制则通过《威海市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实施细则》构建起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纠纷解决机制。明确了名称争议申请条件、受理程序、裁决原则和办理时限,建立行政裁决与司法救济衔接机制,为企业提供比诉讼更快捷的官方救济渠道,且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当事人如对裁决结果不服,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裁决与司法诉讼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名称权益保护网络。
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自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施改革后,对新老企业注册资本缴付政策有明确要求。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实行限期认缴制,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实行实缴制,要求在设立登记时即完成实缴;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经营主体的注册资本(出资额)缴付政策维持不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2024年7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存量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章程中约定的剩余出资期限修改为5年以内;存量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认缴资本的实缴。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请务必对照公司章程,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在2027年6月30日这个关键节点前,依法合规地完成出资期限的调整或注册资本的实缴工作,避免因逾期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信用记录。如有具体操作问题,可以咨询企业登记窗口。
闪电新闻记者 李亚宣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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