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上,作为文艺工作者、文化管理者和新文艺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创领域从业人员的重要性正在与日俱增,有必要将这一领域的专门家命名为“文创家”。一方面,作为能够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意性传播的文创领域从业人员,文创家队伍在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文创家队伍涵盖民营文化企业管理人员、网络文化从业人员、文化自由职业人员等新文艺群体,他们正是文创领域中需要明确身份和组织归属的核心力量。
原文 :《以“文创家”队伍建设激活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作者 |西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马健
图片 |网络
何为“文创家”
所谓“文创家”,是指能够在文创领域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或创意性传播,在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过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专门家。这一概念与文化工作者、创意人才等相关概念存在明显区别。文化工作者是对文化领域从业者的泛称,涵盖范围更广;创意人才侧重个体的创意能力,而文创家则更强调在文化生产全链条中的引领性和系统性作用,并因此在激活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中具有独特的引领作用。
对于文创领域而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是在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创意生成过程中激活其文化生命力的内容创意开发行为及其结果,这一过程既可以通过团队协作完成,又可以由个体独立实现;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是在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创意实现过程中增强其文化吸引力的生产制作加工行为及其结果,由于常涉及复杂的组织关系,因此主要表现为团队行为;文化的创意性传播是在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创意推广过程中提升其文化感召力的营销推广传播行为及其结果,同样因涉及相当复杂的组织关系而以团队行为为主。
文创家往往具备一些突出的核心能力。这些能力的形成与文化生产的价值链紧密相关。根据文创家在文化生产链条中的核心作用,可大致分为三类:创意生产型、创意实现型、创意推广型。对于以内容创意设计师为代表的创意生产型文创家而言,产生新的文化创意并打造文化作品的创造力最为关键,这种能力背后是对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对现代审美趋势的精准把握;对于以动漫游戏策划研发人员为代表的创意实现型文创家而言,将具有创意的文化作品转化为文化产品的实现力是核心,这需要整合技术、艺术和市场等多方面资源;对于以民营文化企业管理人员为代表的创意推广型文创家而言,将文化产品推向文化市场成为文化商品的推广力则至关重要,他们需要具备市场洞察能力和品牌运营能力。文创家的三类核心能力分别对应文化生产的不同环节,与文化生产的两种基本类型紧密关联。
一般来说,文化生产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从0到1”的原创性推陈出新型文化生产,这种生产实现了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创家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另一种是“从1到100”的规模化复制型文化生产,主要体现为数量增长,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文化的创意性传播水平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类生产的供给机制运行效率与产品生命周期长短。
培育规模宏大的“文创家”队伍
如果说主要涉及数量维度的周而复始型文化生产属于文化增长的范畴,那么既涉及质量维度(含原创性、品质性两个子维度)又涉及数量维度(含多样性、丰富性两个子维度)的推陈出新型文化生产则属于文化发展的范畴。文化学意义上的文化增长和文化发展内涵大不相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文化增长主要指向文化在规模上、数量上的扩张;文化发展不仅包括文化在规模上、数量上的增长,更意味着文化发展质量的提升和文化供给结构的优化。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发展水平是反映其文化生产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指标。这意味着,在给定的文化生产方式下,若文创家人才资源匮乏或其能力难以充分发挥,就容易陷入“没有发展的增长”陷阱,即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利润总额、文化产业增加值等数量指标增长,但文化产品品种单一、高品质供给不足。要破解这一陷阱,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需要把优化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机制、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有机统一起来。培育规模宏大的文创家队伍,可以有效发挥其创造力、实现力、推广力,充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当前,人人都有成为文创家的可能,但文创领域从业人员未必都能称得上文创家,且文创家在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中的引领作用尚未得到全社会广泛认识与充分认可。对此,一方面要加强对文创家队伍中优秀人物及其重要成果、杰出贡献的正面宣传,通过展示文创家形象、弘扬文创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意、创造、创新的奋进力量;另一方面,部分文创家具有非传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方式,其生活方式与传统职业群体存在显著差异,创新创业过程也常伴随试错,因此,社会应给予更多理解与包容。
建议全国各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条件成熟时成立文创家协会,作为团结引领文创家队伍的社会团体并成为各级文联团体会员单位。通过这一组织整合文创家资源,激发其创造力、实现力、推广力,破解“没有发展的增长” 陷阱,推动文化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推动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意性传播,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与中华文化影响力。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92期第6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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