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赢了,判决书也收到了,可就是联系不上被告,这钱还能要回来吗?”元甲律所近期经办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可以为您提供参考。

一、 案情回顾:胜诉后的“送达难”

2019年7月,某物业公司(下称“原告”)依据补充协议,开始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下称“案涉房产”)提供物业服务,物业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90元。然而,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该房产的业主(下称“被告”)一直未支付物业费,累计欠费金额为7939.8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元甲律师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于2025年12月26日作出判决,完全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费7939.8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

胜诉,只是第一步。当原告方和代理律师尝试联系被告,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时,却发现被告如同“人间蒸发”,所有已知的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主审法官也多次尝试联系,同样无果。判决书无法送达到被告手中,十五天的上诉期就无法起算,判决也就迟迟不能生效进入执行程序。一纸胜诉判决,似乎成了“空中楼阁”。

二、 律师破局:启动“公告送达”程序

面对“送达难”这一执行前的拦路虎,元甲律师迅速行动,制定了明确的应对策略。在确认被告确已下落不明,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常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后,代理律师立即与承办法官进行专业沟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正式向法院提交了“公告送达”的申请。

法院审查后,于2025年12月27日依法在法定公告平台发布了送达判决书的公告。公告中明确:限被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法院领取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 核心价值: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

“公告送达”是法律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防止当事人恶意逃避而设置的重要制度。一旦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送达。这意味着,被告是否实际看到公告,并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通过申请公告送达:

1. 破解了程序僵局:成功打破了因被告失联导致的“判决无法生效”的困境,使诉讼程序得以依法向前推进。

2. 固定了胜诉成果:公告期届满后,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的债权得到了国家司法文书的最终确认。

3. 扫清了执行障碍:判决生效后,代理律师随即协助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便可依法查询、控制、处置被告名下的财产,从而将胜诉判决确定的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元甲提示】

打赢官司,却因对方“玩消失”而无法执行,是许多债权人头疼的问题。元甲律师提醒您:

·诉讼策略应具有前瞻性:在诉讼之初,就应考虑到被告可能不配合、不应诉甚至下落不明的情况,提前准备公告送达的申请材料。

·及时借助法律工具:“公告送达”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无法直接联系到对方时,应果断、及时地向法院申请,切勿因拖延而丧失主动权。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执行阶段的财产查控、应对程序异议等,均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委托专业律师,能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在每一个程序环节都得到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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