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顾客扫码支付5万元后,当时18岁的炒货店老板曹天乐换取现金给了对方。不料过了一个多月,顾客竟拿着转账记录找上门,说曹天乐欠自己5万元,甚至以欠钱不还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该案终审判决,驳回该顾客的上诉请求。令曹天乐没想到的是,一段时间后他再次收到法院传票,对方以不当得利为新案由,将他告上法庭。
3月17日,九派新闻从曹天乐处获悉,近日,不当得利案对方已撤诉。持续一年多的法律维权后,他表示,“得知对方撤诉的那一刻,我当场泪流满面。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经历此事后,曹天乐关门的店铺。图/受访者提供
【1】帮忙换现金被指借款
“我是开炒货店的,卖瓜子花生。”曹天乐介绍,2024年10月,他的店铺在湖南沅(yuán)江市南大镇开业。同年12月底,常到店里买东西的顾客刘先生提出,因为有急用,希望向曹天乐换取5万元现金。收到对方微信转账后,“没有犹豫那么多,把店里的备用资金拿给了他”。
曹天乐称,此后不久,对方再次找到他,称家里需用钱,借走5000元现金。这两次经济往来,双方未写下收据、借条之类的凭证,微信转账也未备注资金性质。
没想到,过了一个多月,刘先生拿着转账记录来找他,“说我欠他5万元”。随后,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
据2025年6月沅江市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原告刘某主张,被告曹天乐于2024年12月24日向原告提出借款5万元的请求,原告当日当面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分两笔转账共计5万元,被告收款后口头承诺年后归还该笔借款及5000元报酬费,被告于2025年2月1日给付原告5000元报酬费,未归还本金,两日后原告向被告要求归还5万本金,被告不承认该借款了。
法院认为,双方并未就转账的性质进行备注或者补充约定,原告也未提供能证明借贷事实成立的证据。此外,截至交易发生之日,双方相识不足半年,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看出,双方之间并未就日常生活有过多交流,没有频繁的经济往来记录,原告在没有任何债权凭证的情况下,向被告大额借款5万元,有悖日常民间借贷习惯。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曹天乐称,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向益阳市中级法院上诉。2025年10月9日,该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提交的相关证据达不到其证明目的,因此不予采信。其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结尾另注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判决书。图/受访者提供
【2】第二次被起诉,还没等来宣判结果对方已撤诉
令曹天乐没想到的是,民间借贷案终审判决后,过了一段时间他再次收到法院传票,“案由不同,他是重新起诉的。这次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我返还借款”。沅江市法院落款2025年12月8日的《传票》显示,本案案由为“不当得利纠纷”,被传唤人应于2026年1月20日9时到庭。
《庭审笔录》显示,开庭当日,当审判人员问及原告主张不当得利的事实根据时,原告称,“原告给付款项的时候,是因为被告进货缺少资金,原告以为是借贷,后来找被告要资金的时候,被告不归还,起诉的时候法院被告否认,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所以再次以不当得利起诉。”
被告律师称,对该事实有异议。“事实上原告需换取现金,不存在借贷或不当得利的事实,现金已当场给付。”
庭审进入尾声时,审判人员表示,“本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基本清楚,是非责任已经基本明确,庭审小结在法律文书中再进行认定”。随后,审判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主持当庭调解。“对方接受调解,我不同意调解,我说没欠你的钱。”曹天乐后来告诉记者。
据《庭审笔录》,审判人员而后介绍,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调解不成,本案择期宣判。
等待宣判的过程中,曹天乐收到法院通知称,对方已撤诉。沅江市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26年3月2日,原告刘先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该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民事裁定书》。图/受访者提供
17日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谈及对方撤诉原因,曹天乐推测,应该是证据不足,“因为他是重复起诉,只是案由不同,事实相同。我问的律师也这样解释的。”
【3】曾自费举办文艺演出正名,准备花30万元请全村人免费吃饭
收到法院通知时,曹天乐正在朋友家中,“我当时泪流满面,经过一年多的官司,我终于赢了”。
据他描述,两次被对方起诉,他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背后有很多议论,说‘这家人这么大点的小孩在外面骗钱,跟别人打官司’。各种谣言蜚语都有,我觉得非常煎熬,尤其看到别人的眼光——仿佛在说‘你就是骗子’。因为这件事,我也失去了很多朋友,他们都不相信我。”
为恢复自身名誉和店铺生意,2025年10月23日下午,曹天乐曾自费三四万元在其炒货店附近举行文艺演出,邀请社区居民前往。“生动展现诈骗的手段与防范措施,希望能还原事实真相,也提醒大家防范新型诈骗,以我为鉴。”
他介绍,那次活动邀请了花鼓戏剧团28位演员,他们在同一个舞台上轮流表演,其中还包括二级演员戴瑛。现场观众有六七百人,其中有当地居民,也有来自外省的陌生人。
当事人开场介绍,这是“一场由5万元引发的争议,名誉保卫文艺演出”。图/受访者提供
当日演出开场前,他先上台简单介绍了自己的遭遇。“下台以后,很多人给我竖起大拇指。有几位陌生的爷爷奶奶抓住我的手说,‘小伙子加油,前途无量’,当时我就流眼泪了。”
17日,曹天乐再次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提到,那次演出后重新开门营业,店铺生意不如此前好,开了不到一个月就关门了,经营不下去。“很多人都以异样眼光看我,都说‘你既然没骗别人的钱,为什么别人一次又一次起诉你?法院为什么会受理?’”至于此后是否会再开门,他表示,“看情况”。
其还称,目前他已委托刑事律师,会对刘先生进行刑事控告,“控告他虚假诉讼,捏造事实,正在准备相关材料。我觉得这个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谈及有何诉求时,他表示,不会提任何赔偿要求,尊重法院的意见,法院怎样判都接受。
曹天乐还告诉记者,由于此事引起的议论太多,当地社会舆论较大,为了尊严和自己的清白,“我和家里人商量着,等刑事立案后,花30万元请全村人免费吃饭。到时候我拿刑事立案通知书过去,也会上台发言说清楚真相,希望大家相信我。”
对于维权一年多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与金钱,家里人是什么态度?他说,母亲是支持的。“我爷爷奶奶很着急,有时候晚上睡不着,基本每天打电话问我事情怎么样了、怎么解决的。”
经过此事,他想提醒广大网友,转账务必慎重,“好心帮忙也要守护自己的底线、看清风险,别让自己的善良换来官司和麻烦”。如果真遇到这类事情,不要慌张,理性对待,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法律的帮助。
记者:胡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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