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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先晨读?近日,有网友反馈,自己在向武侯区一家公司沟通面试时,被对方公司的要求“劝退”。(3月19日封面新闻)

成都一家公司“上班先晨读”的规定引热议:8点半上班,却要求员工8点到岗晨读半小时。这貌似“好学”的企业文化,怎么看都别扭。

公司创始人称,推行晨读是想提升员工、打造学习型文化,还说员工愿意参与。这番话的初衷可理解,但本质是无偿占用员工休息时间。因为让员工提前半小时到岗,就是加班。按照规定,企业需付1.5倍加班费,不能用“企业文化”规避责任。

当然,所谓“员工自愿”也不过是“被自愿”罢了。因为既然是公司一直以来的“规定”,员工还有啥愿不愿意可言?有的企业将形式化管理包装成“企业文化”,以“成长”为名无偿占用员工时间,实则是变相损害员工权益。

平心而论,这家公司或许并非故意压榨员工。但晨读内容多为鸡汤口号,与工作脱节,既不提升业务也难凝团队,反而占用员工休息、增加通勤压力,既不尊重员工也忽视法律。

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尊重与权益保障,而非晨读、宣誓等表面功夫。真正为员工着想的企业,比如像胖东来这样的企业,都会拿出真金白银、真情实意对待员工,而不是玩虚的。

因为老板个人爱好,就要求员工培养同样的爱好,而且还要牺牲个人时间。这哪里是培养企业文化,分明是在搞忠诚度测试。

一些企业想收获员工忠诚,却不愿保障员工权益,还用“情怀”掩盖管理问题。这种自我感动、自欺欺人的做法,无论装扮得多么华丽、高大上,都留不住人。企业可以搞晨读,可以搞企业文化,但要守住“自愿、有偿、合规”底线。(文/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