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上班还得提前半小时晨读?最近成都一家公司的规定,直接把求职者劝退,也引发了不少热议。
据封面新闻报道,该公司正常8点半上班,却强制员工8点到岗晨读,半小时无额外报酬。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创始人爱学习,这项规定从开业坚持至今,晨读内容以管理、经营类为主,目的是提升员工素质,还声称员工都很乐意,觉得是公司给的成长机会。
在公司看来,自己是掏心掏肺给员工提供免费学习机会,是为员工好,可这份好意,纯属单方面的“自我感动”,求职者直接劝退的态度,就说明大家根本不领情。
这种自我感动式管理为何没人买账?核心问题就在于,企业只站在自身角度想问题,完全忽略了最基本的权责对等,把自己的偏好和理念强加给员工,还要求员工配合表现出“乐意”,这种管理方式本身就充满了违和感。
创始人爱学习,本是个人优点,也是企业的闪光点,但这绝不能成为强制员工跟风的理由。公司和员工是雇佣关系,员工按时出勤、完成本职工作,就履行了劳动合同义务;企业想打造学习氛围,是自主管理选择,而非员工必须服从的硬性指令。把创始人的个人喜好,变成全体员工的强制规定,还占用员工私人休息时间,本质是混淆了企业管理与个人意愿,把公权和私域混为一谈。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公司用“提升员工素质”美化强制行为,却不肯付出半点对应成本。想让员工学习成长,要么把晨读安排在工作时间内,不占用私人时段;要么依法支付加班费,给予相应补偿。但这家公司既不想调整上班时间,也不愿多花一分钱,只想空手套白狼,一句轻飘飘的“为你好”,就无偿占用员工每天半小时的休息时间。这种只讲奉献、不讲回报,只提要求、不给补偿的做法,根本不是培养员工,而是变相压榨。
职场最忌讳的,就是这种“我都是为你好”的道德绑架。员工入职公司,是靠劳动换取报酬、实现自我价值,不是来接受公司的无偿教化。大家愿意为工作付出、主动学习提升,前提是企业尊重员工、保障合法权益,而非被强制、被裹挟。强制晨读看似小事,却传递出霸道的管理思维:公司认定的事,员工就必须服从,全然不顾是否侵犯员工权益、是否符合员工意愿。
真正成熟的企业管理,从不是靠强制和道德绑架推行理念,而是权责清晰、相互尊重。企业有权制定规章制度,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兼顾员工权益;可以倡导学习文化,但要尊重员工意愿,用合理方式引导,而非硬性施压。热爱学习的创始人,更该换位思考,用激励代替强制,用尊重换取认同,而非用管理权强迫员工迎合自己的喜好。
企业想要长远发展,靠的不是自我感动的情怀,而是权责对等的契约精神。别再用“为你好”掩盖管理短板,别把强制要求当成企业文化。摆正雇佣关系定位,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和选择权,用实在福利、合规管理、平等沟通留住人心,远比强制晨读更有意义,也更能让企业走得长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