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布通知,明确榆阳区2026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申请对象

(一)城区居民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户籍登记地址在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行政管辖范围内,且在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管辖范围内租房居住的家庭。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对象在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管辖范围内就业并租房居住的职工(指毕业5年以内新就业人员)。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对象在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管辖范围内务工并租房居住的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榆阳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即每人每年低于50324元。

2. 申请人名下家用小型汽车累计不含税的购买价格不超过15万元;营运车辆不超过1辆。

3. 申请人在榆林中心城区内无自有住房、商业用房,无国有土地、宅基地;中心城区租房需一年以上;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住房(租住区直管公房及其他公房已退出)。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投资不超过50万元。

(二)个性条件

城区居民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户籍地址在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行政辖区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在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行政辖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职工社保;

(2)申请人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超过5年;

(3)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创业公司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榆林中心城区榆阳区行政辖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职工社保;

(2)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创业公司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7日早上8: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现居住地社区(村)

四、申请提供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判决书(法院民事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的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无“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5.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提供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无车证明原件,如购买车辆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6. 新就业人员提供毕业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务工人员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2张近期2寸红底合影彩照。

8. 时间节点以2026年3月16日前为准。

来源:“榆阳政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 谢婷 拓智慧 责编 李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