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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中,推翻一份已生效的判决绝非易事。然而,当发现对方用以支撑原判决的“关键证据”涉嫌伪造时,这便为当事人打开了一扇至关重要的法律救济之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是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法定情形之一。本文将系统阐述,当面临此情形时,当事人应如何策略性地在再审程序中申请重新鉴定,以击穿伪证,扭转乾坤。

一、 第一步:精准启动再审程序——以“主要证据伪造”为由

申请再审是启动后续所有程序的前提。此时,一份论理清晰、依据充分的《民事再审申请书》至关重要。申请人必须明确指出,原生效裁判所依赖的某项证据系伪造,且该证据属于“主要证据”。

  • 界定“主要证据”:法律意义上的“主要证据”,并非指任何证据,而是指直接关系到案件基本事实认定、若缺失将导致裁判结果根本性逆转的证据。例如,在借贷纠纷中唯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或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决定交易是否成立的股东会决议。在撰写再审理由时,应着力论证该涉嫌伪造的证据在原审证据链条中的核心地位与不可替代性。

  • 阐明“伪造”的初步怀疑:在再审申请阶段,虽不要求提供确凿的鉴定结论,但需提交足以引起合理怀疑的线索和初步证据。这包括对证据形式、内容、来源的矛盾之处进行详细说明,例如签名笔迹的明显异常、文件形成时间与所述事实的矛盾、电子数据哈希值不一致等。此举旨在说服法院,本案存在法定再审事由,有必要对相关事实进行重新审查。

二、 第二步:论证重新鉴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再审程序启动后,核心战场便转向对涉嫌伪造证据的实质性质证。申请重新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揭露伪造事实的最有力武器。但再审中的重新鉴定申请,相较于一审、二审,审查更为严格。

  • 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准许重新鉴定需满足明确的条件,例如:原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或存在鉴定材料虚假等情形。在再审中提出申请,必须紧扣这些法定条件,而非单纯表达对原鉴定结论的不满。

  • 再审中申请的特殊性:需特别注意,再审并非“重新洗牌”的独立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原一审或二审期间,已经有机会申请鉴定或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但未行使该权利,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理由,那么在再审中再次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可能不予支持,以避免当事人滥用程序权利进行“证据突袭”。因此,申请理由必须充分说明,为何在原审中未能有效提出鉴定申请,或为何现在发现了新的、足以动摇原鉴定意见的瑕疵。

三、 第三步:提交专业的《重新鉴定申请书》

一份形式规范、理由扎实的《重新鉴定申请书》是启动鉴定程序的关键文书。申请书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明确的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案的特定证据(如签名、印章、电子文件、录音录像等)进行重新鉴定,以确定其真实性、是否经过篡改或伪造。

  2. 具体的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的灵魂。必须逐条详细陈述原鉴定意见或原证据本身存在的具体问题:

    • 资质与程序问题:指出原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是否超范围执业、资质过期,或鉴定过程未遵循法定程序(如未通知双方到场确认检材)。

    • 方法与依据问题:论证原鉴定所采用的方法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或鉴定结论的得出缺乏充分的科学数据和逻辑分析支撑。

    • 证据矛盾与常识悖论:结合案件其他证据,揭示涉嫌伪造的证据与已知事实、常理或其他客观证据(如银行流水、通话记录、监控录像)之间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例如,主张已付巨款的收条,出具当日当事人账户却无相应进账记录。

  3. 附具关键材料:随申请书应提交涉嫌伪造证据的清晰复印件、作为比对样本的真实材料、以及能够支持怀疑理由的初步证据或线索说明。

四、 第四步:构建多维攻防体系,支撑鉴定申请

仅提交鉴定申请是不够的,需构建一套组合策略,以增加法院准许的概率。

  • 同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针对电子数据伪造(如微信聊天记录),可一并申请法院向平台运营商调取服务器端的原始数据;针对财务凭证伪造,可申请调取相关的银行流水、税务记录等第三方权威信息。通过比对官方记录与对方提交的证据,能迅速暴露伪造痕迹。

  • 准备并提交反证:在申请鉴定的同时,积极收集并提交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对方证据虚假的相反证据。例如,提供真实的合同版本、能够证明关键时间点当事人行踪的机票酒店订单、或证明签名人当时不具备书写能力的医疗记录等。形成真实的证据链,与涉嫌伪造的证据进行对冲。

  • 庭审中的专业质证:在再审庭审质证环节,应围绕伪造疑点进行集中攻击。使用专业的质证语言,明确指出证据的特定可疑之处,并重申申请重新鉴定或调取证据的请求。清晰的论述能强化法官的内心确信。

结语
在再审中对抗涉嫌伪造的关键证据,是一场结合法律论证与科技鉴定的精密战役。成功的关键在于:敏锐识别“主要证据”,精准援引再审事由;依据法定条件,提交论据充分的重新鉴定申请;并辅以调取证据、提交反证等多重手段,形成完整的逻辑闭环。通过严谨的程序和专业的策略,方能在再审程序中有效涤除伪证,还原事实真相,最终实现司法正义的矫正。

俞强律师|上海商事诉讼律师|专注再审争议解决

介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15年执业经验,代理600+案件;
领域:公司股权/合同/金融与资管/商事犯罪等纠纷,专注复杂疑难案件的再审和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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