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间,恺英网络(002517)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游”)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作出的关于浙江欢游与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仲裁案(ICC仲裁案号:28022/XZG)《最终裁决书》,浙江欢游全部仲裁申请被驳回。
恺英网络表示,本次仲裁事项被驳回,除仲裁费、律师费等合计约263万美元以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尚在执行的和解协议产生影响。
上海恺英曾被判向传奇IP支付4.81亿元
回溯前情,传奇IP就其与浙江欢游之间的商事纠纷仲裁案,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2019年5月22日作出的第22593/PTA号仲裁裁决,浙江欢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北京四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承认和执行第22593/PTA号仲裁裁决,并根据《执行裁定书》执行冻结浙江欢游及其分公司银行账号。
此后,传奇IP申请追加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为(2019)京04执17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目前,该案已被传奇IP申请撤回起诉,并经北京四中院裁定准许撤回。
2020年6月,上海恺英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的《应诉通知书》,传奇IP向上海一中院提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之诉,请求判决上海恺英对浙江欢游(2019)京04执17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未能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暂计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裁定冻结上海恺英持有的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出资额为人民币736.85万元的股权;该股权已经上海恺英申请,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1年1月25日,上海恺英收到《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传奇IP变更诉讼请求,在2021年3月11日收到上海一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上海恺英银行存款人民币4.31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2021年12月22日,上海恺英收到上海一中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传奇IP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3月1日,恺英网络收到上海高院《应诉通知书》,上海高院正式受理传奇IP诉上海恺英、浙江欢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二审。(2022)沪民终170号判决确定上海恺英应向传奇IP支付本金人民币4.81亿元,并赔偿律师费40万元。上海恺英因不服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但申请遭驳回。
1.99亿元和解金能否了结纠纷?
2026年2月,恺英网络公告称,经上海一中院从中沟通和斡旋,上海恺英于2026年2月10日与传奇IP签订《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在传奇IP向上海恺英发送撤回撤裁案件的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上海恺英应向传奇IP指定的可接收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约1.99亿元(“和解金”)。
传奇IP在全额收到和解金后的7日内,应向执行法院申请上海执行案件结案;向北京四中院申请北京执行案件结案;申请该两执行案件下的所有执行措施解除。
为免疑义,除非传奇IP全额收到和解金,所有执行措施将继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法院冻结的传奇IP此前缴纳的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金),且传奇IP申请续行该等措施的权利不受影响。
传奇IP收到和解金后,上海恺英判决债务和传奇IP在ICC 27315裁决项下的裁决债务均视为全部履行完毕。
恺英网络表示,本次签署和解协议,有助于解除因诉讼导致的资产冻结,改善公司资产流动性;有利于化解因与传奇IP长期诉讼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有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有益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约2亿元正向影响。
与此同时,恺英网络提示称,以上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公司后续公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本和解协议签订后,具体执行进度与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20日收盘,恺英网络跌3.34%,报18.26元/股,总市值39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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