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有位吕先生,最近遇上一档子又憋气又摸不着头脑的事儿。2025年12月10号中午,他开着车在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正常走着,突然从右后方窜出来一辆黑色路虎,二话不说就超了他的车。短短不到一分钟,那路虎居然连续8回急刹车别他,到最后吕先生没躲开,直接追尾了,车子撞得惨不忍睹。好在行车记录仪把全过程都拍得明明白白,吕先生全程都规规矩矩开车,俩人事先压根不认识、没半点过节,这明摆着就是故意找事别车,没任何可争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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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说,故意别车这事儿本身就违法,哪怕没造成啥严重后果,性质也改不了。从法律层面讲,这种追着别人车开、故意逼停的行为,已经够得上危险驾驶罪了,也符合寻衅滋事的违法情形。就算情节轻点,不用负刑事责任,那民事赔偿肯定跑不了——事故造成的所有车辆损失,本来就该让故意别车的路虎车主全担着。法律本来就是护着守规矩的人、治那些违法的人,让受害者的损失能补回来,可吕先生想要讨个说法,却比登天还难。

事故出了之后,朝阳交警大队调了监控视频,认定这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涉嫌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没给开交通事故认定书,准备移交给派出所处理。可没想到,后面的事儿完全跑偏了:交警先后两次线下、两次线上把案子送过去,全都被退了回来;吕先生没办法,自己跑到派出所报警,警方一开始立了案,后来又说“没有违法事实”,把案子停了。从“危险驾驶”到“寻衅滋事”,再到“没违法”,说法变来变去,咱们普通老百姓根本看不懂这操作。

更让吕先生犯愁的是,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就没法理赔,将近10万块的修车费,只能他自己掏腰包。他还专门给车子做了折旧评估,修车费加折旧费,总共损失快16万,车子至今也没法开,所有的压力全压在他这个守规矩的受害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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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都清楚,故意别车就是拿马路安全当玩笑,根本不把别人的生命财产当回事,这种行为绝对不能惯着。就算司法部门觉得情节轻,不用判刑,那民事责任也得说清楚——谁故意违法,谁就承担全部损失,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也是最起码的公平。法律不是用来为难受害者的,是用来主持公道的。现在倒好,违法的人没事人一样,守规矩的人却要买单,无辜的人扛下所有损失,这既不合情理,也违背了法律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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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先生就一个心愿,想要个公正的结果:让故意别车的人承担该有的责任,自己的损失能得到合理赔偿。这一点都不过分,是每个守规矩的老百姓都该有的基本保障。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事,重新核实情况,给吕先生一个明确的说法,也给所有车主一个交代——马路安全不能被挑衅,守规矩的人的权益,绝不能白白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