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王嘉璇)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涉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该类纠纷审理情况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房山法院审理的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案件多集中于外卖配送、网约车、快递物流等新业态领域,呈现出用工主体模糊化、合同形式多样化、管理模式间接化、试用期制度滥用化等特点。

“用人单位通过签订不同名目的协议,设计多层用工链条,将本应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包装成承揽、外包、合作等其他法律关系,使劳动者难以确定真正的用人主体、难以厘清向谁主张权利。”通报会上,房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马艳佳介绍了该类案件审理难点。她表示,房山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坚持实质审查原则,重点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支配性劳动管理。从审理结果看,最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或判决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情形较为普遍。

发布会上,房山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庭长王保新发布四起典型案例,梳理了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常见情形,并逐一作出法律提示。

在于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认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合同之名,行用工之实,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李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指出不能通过“外包协议”掩盖真实劳务派遣关系,在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需独立审查劳动者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在暴某与某快递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明确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发放报酬,不能阻却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张某与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提示实习期满不代表劳动合同自动续延,用人单位如需继续留用劳动者,应当依法重新签订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编辑 刘倩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