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6日下午,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镇的海风还带着咸湿味,15岁的小君(化名)跟着妈妈走进镇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时,万万没料到,这扇挂着 “执法为民” 标语的门,会成为她人生噩梦的开端。
谁能想到,本该守护平安的派出所,竟成了伤害未成年人的 “密室”?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小君此前和人发生肢体冲突,派出所通知母女俩来做补充笔录。教导员李某先是热情接待,没过多久就找了个由头 “打发” 小君妈妈:“你先回去等消息,孩子这边我单独了解下情况就行。”
做妈妈的哪敢多想?派出所可是 “最安全的地方”,转身就放心离开了。可她刚走,李某就露出了真面目 —— 以 “这事要拘留” 为要挟,对独自留在办公室的小君实施了抚摸胸部等猥亵行为,更过分的是,判决书还认定了包含生殖器侵入口腔的恶劣情节。
小君回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放声大哭,妈妈追问了半天才知道真相。
远在福鼎开车的爸爸张先生接到电话时,第一反应是 “不可能”:“派出所教导员,穿警服的人,怎么会对个孩子下手?”
直到听到女儿在电话那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才慌了神,一边往回赶,一边直接向宁德市公安局报案,还特意嘱咐老婆 “别让孩子洗衣服,保留好证据”—— 这波操作堪称维权教科书,要是换个糊涂家长,后续维权可就难了。
警方侦查的结果,让所有怀疑都成了铁证:李某办公室的垃圾桶、藤椅扶手、毛巾,他自己的警服下摆、手指指缝,甚至小君当天穿的白色鞋子鞋带上,都检出了和李某匹配的 DNA。
铁证如山之下,之前还在电话里喊着 “你不要污蔑警察”“我不会拿前途开玩笑” 的李某,终于没了脾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
2026 年 3 月 16 日,霞浦县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9个月,他当庭没上诉。
可判决落定,小君一家的日子却彻底乱了套。张先生拿着判决书,手都在抖:“两年九个月?我女儿的一辈子都被他毁了!”
出事前的小君,虽然成绩不算顶尖,但也是个爱说爱笑的姑娘;出事后,她成了惊弓之鸟,天天做噩梦,情绪一崩溃就用小刀划自己的手臂,血把袖子都染红了。
更让人心疼的是,她先后四次离家出走,从霞浦县城跑到安徽、泉州,最后干脆跑到江西打工,把爸爸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只有偶尔心情好时,才会回复一句 “我没事”。
最让张先生无法接受的,除了判决偏轻,还有那迟迟不到的道歉。“从头到尾,派出所没一个人跟我们说过对不起,李某家属也没露过面。” 他翻着聊天记录,语气里满是无奈,“就开庭时,李某轻飘飘说了句‘对不起’,这算什么道歉?”
如今,小君的妈妈受不了镇上的风言风语 —— 有人造谣 “女儿被强奸”,甚至编出 “妈妈也被侵犯” 的谎话,只能躲回四川老家,家里的店也关了,原本安稳的日子彻底泡汤。
更讽刺的是,案子发酵后,网上突然冒出来个 “洗白词条”:# 猥亵女孩民警曾被吸毒者刺伤耽误婚期 #。词条里说,李某 2010 年警校毕业,26 岁抓吸毒人员时被刀扎伤,婚期都推迟了。
这波操作直接让网友炸了锅:“合着以前立过功,现在犯罪就能抵消?”“消防员救过人,纵火就能免责?这逻辑简直离谱!”
有律师直言,李某作为执法人员利用职权猥亵未成年人,量刑起点本该在三年以上,一审判决确实偏轻,没充分考虑其情节的恶劣性。
根据 “两高” 发布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还利用职务之便的,必须依法从重处罚。现在张先生已经向霞浦县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还打算提起民事诉讼要赔偿。
他说得实在:“我不是要多少钱,就是要个公道,要一句真心实意的道歉,要让我女儿知道,坏人不会逍遥法外。”
目前,省市两级政法机关已经关注到这起案件,李某的公职也会在判决生效后被开除。但小君的创伤、一家人的痛苦,却不是 “开除公职”“两年九个月刑期” 就能抹平的。
网友的评论说得扎心:“穿警服的意义是保护百姓,不是利用职权作恶;过去的功劳是荣誉,不是违法的免罪金牌。”
道歉虽晚,但不能没有;正义虽迟,更不能缺席。这起案子的后续,我们还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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