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泉州东门社区通源巷27号,看着眼前这座坍塌了近一半的古厝,耳边是施琅第十五代后人施明伦的叹息:“早年间老宅人丁兴旺,我童年时这里有20多户族人共同居住,房子都好好的。”这座拥有360多年历史的清代建筑,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却在岁月的侵蚀中岌岌可危。

我低头看了看散落的瓦砾,又抬头看了看门楣上斑驳的木雕,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当“祖宗留下的房子”成了产权人无力负担的“烫手山芋”,这些承载着宋元海洋商贸辉煌记忆的古厝,如何在世遗光环下活下去?

我是小林,一个在福建跑了六年的旅游博主。说实话,刚来泉州那会儿,我以为这里就是“半城烟火半城仙”——开元寺拜拜,西街吃吃,清源山逛逛,完事儿了。

六年后的今天,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泉州不是一座普通的古城,它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公”与“私”如何共存的现实教科书。

从世界遗产到私人产权,从千年石桥到百年古厝,这座城市用最沉默的方式,攒下了一堆让文物保护工作者都头疼的“硬核难题”。今天,我就带你看看,泉州世遗点中那些私人产权的古厝,到底面临着怎样的困境与突围。

联合国盖戳后的现实尴尬:超过三分之一的世遗点是私产

先说最硬的通货。2021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2处遗产点串起了一座城市千年的海洋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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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少有人知道,这22处遗产点中,超过三分之一(如古厝、古桥、祠庙)属于私人产权。遗产的全球价值与产权的私人属性,在这里形成了最尖锐的对照。

鲤城区位于泉州城市核心区,众多珍贵文化遗产汇聚于此。在鲤城区的227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48处为古大厝类文物保护单位,其中16处为私人产权文物,占总量的三分之一。这些私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面临着产权分散、修缮艰难、消防隐患等严峻挑战,成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难点和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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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故宅的情况并非个例。这座老宅最初归两大户所有,传到施明伦这代时,已分支成20多户。产权人有的在本地生活,有的远在菲律宾,连联系方式都得靠家族长辈辗转打听。多年来,老宅基本上是“谁用心谁管”的状态。

案例深描:古厝里的修缮僵局

施琅故宅之殇:20户产权人的“无人负责”

施琅故宅的困境,可以说是私人产权文物保护的典型样本。

这座康熙年间的珍贵建筑,作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却因产权分散一直没有得到有效修缮。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老宅里的人搬到外面居住,缺少打理的老宅日渐破损:房梁开裂、木柱遭虫蚁侵蚀,石构件也常被偷盗者觊觎。

更棘手的是产权问题。20多户产权人分散在各地,有的在菲律宾,联系都成问题。修缮需要巨额资金,平均分摊到每户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不修,眼看着祖宗留下的遗产一天天衰败,心里又过意不去。

“像施琅故宅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鲤城区文旅局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林志福说。这些文物产权分散,成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难点之一。

黄氏民居之困:529平方米的“责任真空”

位于泉州市区镇抚巷51号的黄氏民居,占地面积529平方米,坐北朝南,由黄宗汉故居、黄宗澄故居两座三大进三开间带双护厝,书房、花园、石埕等建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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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代久远以及遭受雨水、白蚁侵蚀等,故居存在屋脊断裂、环境杂乱等问题,亟需全面修缮。但曾因故宅涉及产权人较多,修缮意见不一致,无法进行故居修缮工作。

黄氏民居的困境,代表了闽南典型大型古厝、家族共有产权文物的普遍难题。产权极度分散,统一修缮意愿难以协调,“搭便车”心理普遍,安全与维护责任主体模糊。

小结:三个无解的问题

从具体案例中,可以提炼出私人产权文物面临的共性困境:

“钱从哪里来?”——修缮成本高昂,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产权人无力承担。

“主意听谁的?”——产权分散,继承人众多,修缮意见难以统一。

“修完怎么办?”——修缮后的利用与受益不明确,缺乏可持续的运营机制。

这三个问题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看似无解的闭环。

泉州本地的“破冰”尝试:司法帮扶、文旅资金、教育倾斜

转机出现在2021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后,泉州市委市政府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城乡建设体系,成立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具体协调调度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在指挥部的牵头下,鲤城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泉州文旅集团(古城公司)形成工作合力。2022年11月,鲤城区出台了《鲤城区促进文物级古大厝家族内部析产和保护的若干惠民措施(试行)》,通过“司法帮扶、文旅资金、教育倾斜”等三大鼓励性惠民措施,引导和推动辖区文物级古大厝的家族内部析产,促进文物级古大厝的保护与利用。

“三驾马车”的具体解读

司法帮扶:针对复杂的不动产权属纠纷,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当事人自己可能很难直接进行调查取证。政府职能部门有序介入、调取历史档案定分止争,能在一定程度上免去司法途径解决的讼累。对于施琅故宅这样产权极度分散的案例,鲤城区采用“政府购买+产权协商”模式整体收购,实现国有化征收。

文旅资金:政府资金以奖励、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对于万正色故宅,实施“以修代租”模式,由鲤城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承租并负责管理。多管齐下,一批文物类古大厝得到妥善保护利用:施琅故宅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全面修缮,锡兰侨民旧居变身为展示海上丝路文化的锡兰文化馆,苏廷玉故居成为展示泉州古城文化的新地标。

教育倾斜:将产权人子女教育优惠等政策与文物保护责任适度挂钩。这一措施旨在通过实际利益激励,提高产权人的保护积极性。

成效与局限

这些措施在局部试点中取得了明显进展。2025年,由福建省文物局报送的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多元协同赋能助推解决私人产权文物管护难点”案例,入选国家文物局公布的2024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介案例名单的12个入围案例,这是福建省唯一入选两大名单的案例。

但执行层面仍面临新问题:修缮标准制定难,不同年代、不同风格的古建筑需要不同的修缮方案;长期运营机制缺位,修缮后的古厝如何持续产生价值;可能引发的公平性质疑,为何保护文物就能获得教育倾斜等特殊待遇。

全国视野:法律冲突与地方实践

顶层设计的矛盾

私人产权文物保护,本质上是一场《文物保护法》与《物权法》的角力。

《文物保护法》强调保护优先、社会义务,规定“文物受国家保护”。而《物权法》强调财产权利处分自由,保护所有权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私人产权文物的“所有权”与附着其上的“文化公益权”如何平衡?当产权人无力或不愿修缮时,政府能否强制介入?这些问题在法律层面尚未完全厘清。

调查发现,一些文保单位出现墙体局部坍塌倾斜、屋面漏雨严重、木构件糟朽严重等问题,“抢救”迫在眉睫。这并非只是泉州正在面对的难题。随着时间推移,文物建筑会不断涌现,必然会存在大量非国有文物建筑。

地方实践的多样探索

在全国范围内,各地针对私人产权文物保护探索出了不同的模式。

推测可能存在的上海模式:侧重“市场驱动、功能置换”,通过鼓励产权人将文物建筑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商业租赁或开发(如精品酒店、文化空间),以利用收益反哺修缮。上海早在1986年就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25年3月正式启动《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立法,探索将传统江南水乡嵌入全球城市的全新方式。

推测可能存在的苏州模式:侧重“政府主导、整体托管”,通过成立国有平台公司,对成片区的私人产权古建筑进行统一租赁、修缮、运营与返还收益,实现规模化保护与活化。《苏州市吴江区古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意见》提出“修、建、管、运、维”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探索古建筑资产整体打包、综合利用、有机平衡的保护开发模式。

江苏已有79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认定554个省级传统村落,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已从“单个村落保护性开发”进入“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新阶段。

其他地区经验:信托、基金会、社会认养等模式也在各地有所尝试。

对比与启示

泉州与上海、苏州等地在经济发展水平、文物类型、产权结构上存在差异。泉州古厝多为闽南传统红砖厝,产权分散在家族成员中;上海古镇建筑多为江南水乡风格,产权相对清晰;苏州古建筑集中在历史街区,便于整体规划。

泉州可借鉴的是:建立更加灵活的产权处置机制,探索“以修代租”“功能置换”等多种活化路径;加强法律法规衔接,明确私人产权文物的权责利关系;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责任之问:老祖宗的房子,该由谁来修?

回到开头那句话:当“祖宗留下的房子”成了产权人无力负担的“烫手山芋”,这些承载着历史信息的世遗组成部分,如何在当代活下去?

私人产权文物的保护,不仅是泉州的问题,更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普遍性、深层次挑战。

破解困局需要立法完善、机制创新、社会共识三者协同发力。立法上,需要明确私人产权文物的权责利边界,平衡《文物保护法》与《物权法》的关系;机制上,需要探索多元化投入和可持续运营模式,让保护不再只是“烧钱”的事;社会共识上,需要培育产权人及公众的遗产保护意识,让保护成为自觉行动。

私人产权文物的“新生”,最终指向的是如何让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生活中找到其应有的位置与价值。让世遗光环真正照亮每一处珍贵的历史角落,不仅是为了留住过去的记忆,更是为了给未来留下一份可触摸的历史。

施琅故宅的原产权人在政府出面帮助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后表示:“施琅故宅恢复了往日的风貌,特别欣慰与感动。”这份感动,或许就是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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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私人拥有的老祖宗留下的珍贵古建筑,修缮责任应该完全由产权人承担,还是社会与国家应该介入?在“原真性保护”与“活化利用”之间,怎样的尺度才是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