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

拖欠半年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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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先生作为员工代表向开平市人民法院法官发来感谢信息。这场历时七个月的薪资维权战,在“执破融合”机制的灵活运用下,以双方和解圆满落幕——既保住了濒临破产的中小企业,也让17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实现了民生保障与企业纾困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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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从2025年5月说起。成立于2016年的开平某物业管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17名员工工资共计76万余元,经劳动仲裁裁决后仍未履行。无奈之下,员工们向开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交由执行员梁穗麒办理。

“当时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全方位财产查询,但是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名下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情形。”梁穗麒回忆起当初的办案困境,两难局面让执行工作陷入停滞。他主动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对方却态度强硬,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拖欠工资,沟通彻底陷入僵局。

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后,梁穗麒的目光落在了“执破融合”机制上。“根据最高法院有关意见,这类符合破产条件的涉企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是法定路径。在破产程序中,工人工资也能得到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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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执行团队向17名员工逐一沟通,充分释明“执转破”的法律后果。

“我们只想要回辛苦钱,要是公司破产了,是不是钱就更难要了?”员工们的担忧道出了核心诉求。梁穗麒一边安抚大家情绪,一边详细记录诉求:“请放心,法院会最大限度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

获得员工同意后,经与破产审判团队会商,案件于2025年10月正式移送破产审查,交由承办法官李佩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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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案件后,李佩瑶并未急于推进清算程序,而是反复考量:“职工工资关乎生计,破产清算程序周期长、成本高,员工最终可能只能按比例受偿;而这家企业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并非完全丧失经营能力,直接清算太可惜了。”

随后,李佩瑶当即拨通了企业负责人电话。电话那头的负责人语气急切又愧疚:“法官,能不能别启动破产清算!我们不是故意拖欠工资,只是一时周转不开,76万的债务我们认,也想还,可一旦进入清算,公司就彻底完了。”公司负责人表达了强烈的生存意愿和还款诚意,让李佩瑶看到了和解的可能。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程序就不可回转。”李佩瑶趁热打铁释法明理,“现在双方都有和解意愿,这是最好的时机。正是最好的时机。你们尽快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员工们也愿意给企业一个喘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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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法院主动搭建沟通桥梁,李佩瑶团队多次开展线上调解,一边向员工们说明企业经营现状和还款诚意,一边督促负责人拿出具体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分两期兑付全部工资。在法官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员工们据此申请撤回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予撤回。

“这起案件没有‘一破了之’,而是深入践行‘执破融合’理念,借助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实现‘以破促执’,彰显了该机制的重要价值,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开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开平法院借助“执破融合”机制,依法对9家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另有6家企业依法移送破产审查。通过构建“破产+执行”协同发力,创新运用“审查期和解”等方式,充分践行“救治优先”原则,有效实现了“以破促和、以和纾困”的良好效果。

来源:开平法院

供稿:杜若岚、戚成晖、李彩雯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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