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职人员认为,白天上班时间受到党纪国法约束,但下班后属于个人时间,可以自由安排社交、娱乐、消费,不受约束。

这里明确,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各类活动,包括社交、娱乐、消费乃至家庭生活,并不完全属于私人领域,他们的言行举止同样在党纪国法的监督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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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纪委再次强调:公职人员应当时刻保持纪律意识,避免因疏忽而导致不良后果。以下五种行为,即便发生在下班后,一旦违反,轻则受到处分,重则可能被开除。具体如下:

一、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饭局”“酒局”

如果明知宴请或活动安排来自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或与自身职权存在利益关联,则不应参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可能面临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等处分。根据《纪律处分条例》,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可能构成纪律处分的起点。

二、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

普通老百姓遇到事情,求个神拜个佛,找人看看风水虽然不提倡,但也不违法。但是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果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如看风水、算命、举行封建仪式等,造成不良影响,将被严肃处理。公职人员应当秉持科学和理性,若带头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可能面临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甚至开除党籍等处分。

三、在公共场所行为失当

公职人员若违反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言行不当、酒后失态、闹事,或参与赌博、支持迷信活动等,即便发生在非工作时间,一经群众举报或查实,可能面临警告、记过等处分,严重者可被开除。特别是赌博行为,无论在家中或棋牌室,只要涉及赌资或具有组织性质,均属违纪违法

四、涉及“黄赌毒”行为

这点不用多说,普通老百姓涉及“黄赌毒”都违法,更别说公职人员了。吸食毒品、组织赌博、参与卖淫嫖娼等行为,一旦查实,将面临严肃处理。根据政务处分法,此类情况通常直接导致撤职或开除,属于纪律底线。

五、发表不当言论

下班后,在朋友圈、饭局或任何公开场合,发表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破坏民族团结或损害国家荣誉等,均属严重违纪,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社交平台和私下交流同样受到纪律约束。

此外,公职人员若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其公职人员身份通常难以保留,开除是常见处理结果。

纪律要求贯穿工作与生活,八小时以外同样需要保持行为规范。这既是对纪律的遵守,也是对个人职业发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