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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网络游戏虚拟道具概率掉落机制当作赌博筹码,以“租号、回收”为幌子招揽玩家,一款经许可上线的网络游戏就这样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了网络赌博的温床……2026年1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赌博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从游戏玩家到“生意人”

吴某原本是某款捕鱼类网络游戏的爱好者。这类游戏中,玩家通过充值获取金币,在游戏内进行捕鱼操作,过程中可能收获金币或道具,也可能一无所获。玩家还可以通过充值提升VIP等级,由于官方充值价格较高,不少玩家选择短期租赁高级别账号。

2018年,吴某开始从事“租号”生意,起初只是将账号和金币提供给买家,收取租赁费用。但随着业务逐渐冷清,他开始动起了“转型”的念头。

“如果把游戏里的金币用现金回收,应该能吸引更多人……”2022年起,吴某不再满足于单纯租号,转而推出“租号+回收”的经营模式,试图以此招揽客户。

游戏外壳下的赌博链条

“租号捕鱼、金币回收,好玩又能赚钱!”吴某通过自行养号、从他人处收购等方式,囤积了大量游戏账号,并通过网店、朋友圈等渠道推广。

吴某以低于官方充值的价格将含有金币的账号出租给客户,并设置了所谓的“回收规则”。若客户将账号内金币消耗完毕,账号将被收回;若客户在租赁期间获得的金币超过原有数量,他则提供“回收提现”服务。

表面上看是游戏账号租赁,实则构建了一条“充值—投注—变现”的完整链条。金币在吴某的操作下,从虚拟道具变成了可兑换现金的“筹码”,原本的娱乐活动也因此异化为赌博。

“娱乐”难掩赌博本质

2025年4月,警方发现吴某以“金币兑换现金”形式吸引赌客的线索,随即展开侦查,并于同年5月将其抓获。经查,2022年至2025年5月期间,吴某通过发布租号、回收广告,制定租赁与回收价格,并为赌客提供变现渠道,非法获利12万余元。

“赌客用真实货币租赁含有金币的账号,相当于将钱兑换成筹码;随后利用游戏内的概率机制‘输掉’或‘赢得’筹码;最后,吴某再将赌客赢得的金币兑换回现实货币。这一过程已完全符合赌博的本质特征。”承办检察官指出。

2025年11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赌博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网络赌博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参与,参与者不仅可能遭受财产损失,更易在“翻本”心理的驱使下越陷越深。

凡是具备“充值—投注—提现”模式的游戏平台,本质上都涉嫌赌博。广大玩家应通过正规渠道交易游戏账号及道具,切勿轻信“游戏赚钱”“游戏币变现”等噱头,保持警惕,远离潜藏的赌博陷阱。

原标题:《“租号捕鱼、金币回收”?实为网络赌博!男子获刑一年五个月》

栏目编辑:顾莹颖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赵菊玲 通讯员 徐杰瑛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