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hi,我是胖胖。

江苏徐州丰县发生了一件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工作人员随后回应:

是学校联合妇幼保健医院做的体检,有给家长发体检单,可能是哪个班级没通知到位,以后会做好通知工作。

老话题了,去年写一次删一次。

在他们叙述里,这事已经结束了。

原因也找到了,通知没到位。解决方案给出了:以后做好通知。

皆大欢喜,各回各家。

我们本来是要通知你的,只是这次疏忽了,下次会改进。

发生过多少次了?

通知,是为了什么?

如果通知只是告知:

“我们已经安排好了,告诉你一声”

那没通知到位确实只是一个工作失误,改进流程就好。

但如果通知是为了获得同意:

“我们计划对你的孩子做某项医疗操作,请问你同意吗”

那没通知到位就不是执行问题,而是根本就跳过了一个本不该被跳过的环节。

性质完全不同,前者,家长是被告知的对象,后者,家长是做决定的主体。

可怕吗?

这事他们显然把这次通知理解为前者。

有发体检单,只是某个班级没发到,补发就好,道歉就好,下次注意就好。

整个表述里,没有任何一处提到家长同意这四个字。

对人的基本尊重是什么?

你的身体,你说了算,你孩子的身体,在他还没有能力自主决定之前,你作为监护人说了算。

这假设是件好事,我们不会因为一件事是好事就省略征得对方同意的程序。

程序存在的意义,不只是为了防止伤害,更是为了确认一种关系:

你在做这件事之前,承认了我对这件事有发言权。

在孩子的叙述里,这件事发生在学校,执行者是学校体系里的大人,家长不在场,家长也不知道。

孩子不会觉得奇怪。孩子在幼儿园,本来就是听老师的。

但妈妈应该觉得奇怪。

我想问问,孩子上学,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是一种有限度的委托,委托学校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传授知识,保证安全。

但这个委托,从来不包括代替家长对孩子的身体做所有决定吧?

谁又在悄悄地扩张这个边界?

据你们所说,是好事,是为了孩子健康,于是就安排了,顺便发个通知单。

通知单发没发到,是执行问题。

要不要事先得到家长明确同意,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被提出来过,合理?

一个在幼儿园里,没有任何人事先告诉他、问他、征得他同意,就如此操作,不可怕?

一个电话,一张真正需要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一个明确写着“您可以选择不参加”的选项。

这些,都不难。

难的,是承认家长不只是需要被告知的对象,而是需要被征询的主体。

承认孩子的身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可以被默认动用的公共资源。

承认这一点,需要把人当人,把家长当家长,把孩子当孩子,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一个可操控的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