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江苏徐州丰县发生了一件事:
工作人员随后回应:
是学校联合妇幼保健医院做的体检,有给家长发体检单,可能是哪个班级没通知到位,以后会做好通知工作。
老话题了,去年写一次删一次。
在他们叙述里,这事已经结束了。
原因也找到了,通知没到位。解决方案给出了:以后做好通知。
皆大欢喜,各回各家。
我们本来是要通知你的,只是这次疏忽了,下次会改进。
发生过多少次了?
通知,是为了什么?
如果通知只是告知:
“我们已经安排好了,告诉你一声”
那没通知到位确实只是一个工作失误,改进流程就好。
但如果通知是为了获得同意:
“我们计划对你的孩子做某项医疗操作,请问你同意吗”
那没通知到位就不是执行问题,而是根本就跳过了一个本不该被跳过的环节。
性质完全不同,前者,家长是被告知的对象,后者,家长是做决定的主体。
可怕吗?
这事他们显然把这次通知理解为前者。
有发体检单,只是某个班级没发到,补发就好,道歉就好,下次注意就好。
整个表述里,没有任何一处提到家长同意这四个字。
对人的基本尊重是什么?
你的身体,你说了算,你孩子的身体,在他还没有能力自主决定之前,你作为监护人说了算。
这假设是件好事,我们不会因为一件事是好事就省略征得对方同意的程序。
程序存在的意义,不只是为了防止伤害,更是为了确认一种关系:
你在做这件事之前,承认了我对这件事有发言权。
在孩子的叙述里,这件事发生在学校,执行者是学校体系里的大人,家长不在场,家长也不知道。
孩子不会觉得奇怪。孩子在幼儿园,本来就是听老师的。
但妈妈应该觉得奇怪。
我想问问,孩子上学,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是一种有限度的委托,委托学校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传授知识,保证安全。
但这个委托,从来不包括代替家长对孩子的身体做所有决定吧?
谁又在悄悄地扩张这个边界?
据你们所说,是好事,是为了孩子健康,于是就安排了,顺便发个通知单。
通知单发没发到,是执行问题。
要不要事先得到家长明确同意,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被提出来过,合理?
一个在幼儿园里,没有任何人事先告诉他、问他、征得他同意,就如此操作,不可怕?
一个电话,一张真正需要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一个明确写着“您可以选择不参加”的选项。
这些,都不难。
难的,是承认家长不只是需要被告知的对象,而是需要被征询的主体。
承认孩子的身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可以被默认动用的公共资源。
承认这一点,需要把人当人,把家长当家长,把孩子当孩子,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一个可操控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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