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郭晨光今日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商品条码注册、使用、管理与服务,着力解决多年来商品条码应用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也是商品流通的“通行证”,更是产品质量追溯和数字化监管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初期,商品条码顺应国际贸易技术发展趋势,解决了产品出口中的识别与管理问题,为外贸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后,商品条码进一步赋能传统商超自动化结算,推动零售模式变革,提升商品流通效率。进入21世纪,伴随互联网兴起,商品条码又为电商发展提供了商品认证和数据支撑,显著增强了物流供应链协同能力。如今,在数字时代背景下,商品条码正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智慧监管、消费查询等领域,为统一身份认证提供基础支撑,持续夯实经济社会数字化治理根基。
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数量已跃居全球第一,应用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应用深度不断拓展。目前,我国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总量已突破65万家,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总量超过2.4亿种,广泛覆盖工业产品、食品、医疗保健等重点行业,其中,工业产品类达3935万种、食品类达1690万种、医疗保健类超1428万种。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在跨境贸易便利化、快速通关、食品安全追溯、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持续发挥基础性、关键性支撑作用,成为我国数字经济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郭晨光表示,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制度层面,结合多年管理经验,规范了委托生产情况下商品条码的使用要求,解决了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等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商品条码在质量追溯管理中的作用,为提升监管精准性提供制度保障。
在减负方面,取消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认定、免除销售者进货时商品条码查验义务;优化调整罚则,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由“违法即罚”调整为“整改在先”,宽严相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在应用方面,结合多年来商品条码管理与应用实践,突出商品条码商品“身份证”作用,强化其在商品信息归集、质量安全溯源等方面的作用,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商品信息数据库、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郭晨光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抓好政策宣贯、落地执行和服务优化,持续提升商品条码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栏目主编:王成浩 题图来源:张煜摄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张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