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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交车的广告,先后受到北京日报、新京报、央视网、中国妇女报、人民网、光明网、澎湃新闻、南方日报、中青在线等多家大媒体的批评。把这件事说清楚本来非常简单,然而主流媒体却遭到了围攻,可见文化,的确有难度,一点不简单。
“质疑”的声音各种各样。比如有问豆包的,跟豆包大战三百回合,豆包顺从了,然后他赢了。其实豆包就是这个特点,它的伦理底线是听主人的。主人要反智,豆包没办法。
比如有要求严查这些大媒体的,认为这些大媒体都被渗透了,有背后势力。
项立刚的角度更清奇,他说媒体中大批人喜欢乱搞,所以才恨“贞洁”,他用极端个别例子,来打翻媒体人,这样的V,到底有没有底线?
第二篇文章中,项立刚说:
“贞洁”对不对,一个人是否要洁身自爱,我们要用事实说话。
大家看明白了吧?项立刚这里很快把“贞洁”替换成了“洁身自爱”,太多人理解的“贞洁”,其实仅仅是洁身自好而已,这与主流媒体批评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如此一来,你们有什么资格围攻主流媒体呢?
又有人说公交车广告可以视为“现代贞洁观”,这词第一次听说,把封建僵尸涂脂抹粉,然后就能复活、变成现代人了?乱发明词汇,只能造成人们思想胡乱,认知撕裂,没法交流。
有的词汇早就死了,比如我们不可能把“礼教”再拿出来,搞一个“现代礼教”。
乐山公交车的广告,是一个卖奶粉的搞的,它把“贞洁”和祖宗遗德、祖先血脉、嫁妆、聘礼有序地连接起来,组成了一个封建道德网,就是货真价实的糟粕。今天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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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7月,鲁迅写了《我之节烈观》,胡适写了《贞操问题》,他们同时下笔,是因为《新青年》集中讨论贞洁问题。胡适的文章引用了不少当年的新闻,今天看触目惊心,太吓人了。
1918年7月北京的一家报纸,登载了一篇厚葬烈女的文章,说这名女子死了丈夫,她也要跟着死,先用了5种死法,然后又3次绝食,最后用砒霜,终于死了。从丈夫死去到现在,共98天,她一共尝试了9种“杀人之方”,报纸称赞说“百挫千折,有进无退”。
第二件事,一个19岁的女子,说好了嫁给张家,没成婚,老公死了,女子就绝食7天,家人劝说之下,女子开始喝粥食肉糜,她说,我既然活过来了,那就搬到张家去,服丧三年,然后再跟丈夫到地下。这是下决心的,后来死没死不知道。
又一个绍兴女子,年17,订婚的丈夫死了,这女孩就喝药自尽。她连未来丈夫的面都没有见过。当地根据中华民国《褒扬条例》,送“贞烈可风”的牌匾。
这就是当时的背景,政府是鼓励贞洁烈妇的。政府表彰的情形有,小寡妇不再嫁的;遇到强暴不从致死,或者羞忿自尽的;老公死了(包括没见过面的未婚夫、三岁的小丈夫)殉节而死的。
所以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说:
总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胡适在《贞操问题》中指出,这种表彰,分明是把“寡妇再嫁”等等纷纷视为不道德,在政府的这种鼓励倡导下,寡妇简直没有再嫁的可能。
这很容易理解,当大家都鼓掌的时候,不鼓掌的就不道德;所有人都哭,有个不哭的人,这人就不道德,这时候所有人都对你怒目而视。当所有人都来踹寡妇门,你还有存活的几率吗?
寡妇是否再嫁,是否要跟着老公一起死,这是女人自己的事。《孔雀东南飞》的两个人,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外国也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殉情,文学作品来歌颂伟大的爱情,政府不必参乎。当然了,专制社会也绝不会表彰自由恋爱的情侣,他们不会“搞反喽”。
所谓鼓励,其实就是一种“强迫”。朱元璋死了,他要求后宫的女人都要跟他到地下,活人殉葬,那些活人没有一个是愿意上吊的。他比此前的皇帝都要野蛮,唐太宗还允许武则天出家呢!
所以鲁迅说:
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这就是“贞洁”的真相,它根本不是什么“洁身自好”,它从来都跟祖宗香火、血统道统、专制霸道紧密相连,就是封建糟粕。
一些人因为对历史文化一无所知,用自己今天的理解,来指责主流媒体太敏感、“应激”,实在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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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章中还指出了一个事实,当女子受到强暴的时候,她要“设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杀”,“死得愈惨愈苦”越好;“倘若不及抵御,竟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议论”。
这是说,受了强暴,死晚了都不行,当然也不会受到表彰了,至多有人表达一下同情惋惜。电视剧《雍正王朝》中被贪官欺辱的女子,在公堂之上把贪官搬倒,然后选择了出家,李卫就念叨“可惜了”,这跟鲁迅揭示的一模一样。
她是无罪之人,然而她自认“有罪”。
按照这个理论,《西游记》里唐僧的母亲被强盗所掳,18年后唐僧长大了,她才自尽,当然是死晚了,不予表彰。
在贞洁观下,受害者是有罪的,不但不会令人同情,而且有罪。
为什么主流媒体批评这则广告?因为这种观念,如今在一些人的脑子里依然存在。
我小时候,小城如果听说哪个女子遭到强暴,那女子遭受的白眼,足以令她寻死觅活,或者远走他乡,这就是“不贞不洁”的指控!
这与《丰乳肥臀》受到一些无聊闲汉的攻击,社会心理是完全一致的。
上官鲁氏因为他丈夫无能而不育,饱受婆婆虐待,骂她“光吃食不下蛋的废物”,在家里地位还不如那头驴,如今有些人是无视她的遭遇的。婆家娘家都暗示她可以“借种”,然而不生儿子的问题很严重,仅仅在30年前,相声里还说“生儿子能传户口本”,郭达的小品也在讽刺这种事,如今有些人也忘了。上官鲁氏被匪兵强暴,按照鲁迅当年指出的事实,她应该自尽,既然没有自杀,而且还生了孩子,那当然是“不贞不洁”了。
所以事情变得极其荒唐,受害者是有罪的,而不是社会有罪。而上官鲁氏那个社会,还是解放前那个黑暗的旧社会!
一些闲汉攻击上官鲁氏的理由,就是她“不守妇道”,所以说鲁迅谴责的观念仍然顽固。
上官鲁氏不是放纵欲望,放纵欲望的是女贪官鲁胜利。然而多年前一个叫陶琬的人,撰文说作家抹黑干部!你说假如让这种人反腐败,得有多少腐败分子庇护在他的翅膀之下!他连人性的丑陋都可以无视,还能看得见罪恶和腐败?!
今天社会毕竟进步了,女孩受到强暴猥亵,纷纷大胆指控犯罪,人们也不会歧视受害者。
歧视受害者的,其实都是助纣为虐的家伙,他们的观念,的确就是封建社会的残渣余孽。
砚边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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