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官方发布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拟征收共20个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位于蟠龙镇河坝村、田心村,约227亩,地类为建设用地。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一)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蟠龙镇河坝村、田心村。
(二)所在图幅:涉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范围图一图幅。
(三)土地面积:约227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三、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蟠龙镇河坝村、田心村的土地(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24〕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24〕8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赣经开政字〔2024〕24号)等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安置政策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等,实行货币安置、预留用地安置、房屋安置、房票安置、养老保险安置等安置方式,其中养老保险安置政策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2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
本公告同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告
八、有关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对抢种、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2日
来源: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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