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过去了,现在想起来,还是让人回味。
七十年代,鲁北平原上的村庄,像棋盘上码着的格子,村村离的不远,方方正正地。后刘村在小清河北岸,我家在村的北头,兄弟四个,我排老幺。总有人讲“小儿大孙子”,是长辈们的心肝,但我总感觉到在家人的眼里,我就是个小尾巴,可有可无的尾巴。
父亲常讲“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所以打小我就知道,只有学习考上大学,什么都会有;要想在这个家里站住脚,得靠自己去拼。有时侯总有一种被认可,被肯定的冲动。六岁时,我就踮着脚尖去挑水,把扁担钩子挽起来,双手扶着扁担去村外水井挑水。有一次,水桶磕在水缸上咣当响。三哥吼我:“一边去,净添乱。”
我含着泪、咬着嘴唇没吭声,等他走了,又偷偷挑起那副小水桶。井台上的石阶滑得很,我趴着把水桶放下去,胳膊细得像麻秆,摆着水桶,一下,又一下。每次只能打半桶。挑着水往家里走,摇摇晃晃,水洒一路。妈妈看见了,也没说什么。没有夸,也没有骂,转身去喂鸡了。
每次周未,抢着扫院子、割猪草、拾棉花。有时手被棉花壳扎出血,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黑泥。可是家里人论事时,老大提意见,老二说点看法,总不问我有什么想法。总有一种“老四还小”可能可无。好像“小”字就是一道符,把我整个人排除之外了。
九岁那年冬天,村里村西头有家娶媳妇。要摆三天流水席,全村每家去一人拿着喜面钱上账,坐席。一大早,妈妈在灶房里喊我:“老四,你拿着这五块钱,去坐席。”
我愣住了,说不出话,是那种喜悦时的紧绷。一张皱巴巴的毛票裹着五块钱,妈妈递过来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我家的规矩,如果一家去一个人,向来是大哥去,再不就是二哥。轮不到我。可那天大哥去东营古岛打工去了,二哥三哥不想去。“叫你去你就去,换上那件干净褂子。”妈妈说。
有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是用几个哥改小的中山装。我从柜底翻出来,最上面扣子有一颗没了,也能这样了。五块钱攥在手心里,出了门就往村西头跑。看到邻居的狗也跟它打个招乎。整个空气也是甜的。不是为了去坐席,是跑着去告诉全村——今天,我家是我来坐席。
院子里已经摆开了六张八仙桌,长条凳上坐满了人。管事的正张罗着安排座位,看见我说:“哟,老四来了,当掌柜的了,那边坐。”他把我按到了靠门的位置,不是小孩那桌,是正经的桌子。我坐上去,腰挺得笔直,两条腿悬在凳子上够不着地。
桌上先来了一盘四喜丸子、再来一盘红烧肉,炖鸡、烧鱼也跟着摆上了。每一道菜端上来,大人们都客气地让一让,可谁也没真把我当回事。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吃什么,就是高兴,比主家结婚还高兴。才不在意肉是什么滋味,只记得一个感觉——我被看见了。我不是那个还跟在后面的老幺,是拿着五块钱来坐席的话事人。这顿饭,我吃的是认可。
四十年过去了。现在想起来,没有哪一顿饭,能比得上九岁那年冬天的那次流水席。那份被看见的、被认可的喜悦,像鲁北平原上的老槐树,根扎得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