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颜无耻到极点!”哈尔滨,男子花15万买了一个车位,却三天两头被一辆白车霸占。男子多次警告无果后,喊人把白车焊死在车位内。不料,白车车主竟倒打一耙!男子:“我占你车位是我不对,但你圈我车违法!”
哈尔滨的夜晚,寒气能钻进骨头缝里,但王刚(化名)心里的火,比暖气还热。
他花15万在自家小区买了个车位,本想图个方便,没想到却买了一肚子气!一辆白色轿车,就像长在了他的车位上。
王刚一开始还挺客气,以为是邻居不知道车位有主,特意写了张纸条贴在对方车窗上:“哥们,这是私人车位,麻烦挪一下。”
结果第二天,白车照停不误。
王刚火了,去买了个红色塑料路锥,往车位中间一摆,心想:“这下你总该看见了吧?”
消停了没两天,王刚出趟短差回来,一下车库就傻眼了:路锥被扔在角落里,白车稳稳地停在他的车位上,连位置都没挪一下。
“行,你跟我玩硬的。”王刚从家里搬来三个旧轮胎,横在车位入口,还贴了张A4纸,写着“私人产权,请勿占用”。
他想,这么大几个障碍物,你总不能硬挤吧?
结果,白车第四次出现时,直接无视轮胎,一脚油门挤了进去,车尾还蹭倒了一个轮胎,歪在一边,像是在挑衅:“你能拿我怎么样?”
那种明目张胆的无视,彻底激怒了王刚。
软的硬的都试了,沟通、留条、摆障碍物,全都没用。他看着自己花15万买的车位,被当成“公共车位”随意占用,越想越憋屈:“这是我的产权,难道就成了摆设?”
于是王刚找了个焊工师傅,在自己车位的四周边界线上,用电焊焊上了几根结实的铁皮焊条,做了一个坚固的围栏,把白车死死围在里面。
“你不是爱停吗?那就别走了。”
当天下午,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王刚明确表示:“这是我的车位,我有权保护自己。”
可白车车主的反应,比占车位本身更让人无语。
他不仅不提自己多次占用他人车位的事,反而指着王刚的鼻子大喊:“你私自焊接栏杆是违法的!你已经圈住我的车超过24小时,这是非法限制我的财产!”
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白车车主确实多次占用王刚的车位,我们沟通过好几次,但他不听。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协调。”
【网友热议】
“之前也遇到过,三番五次停,打电话给他还很不客气,车库没监控,后来四个车轮找人拆走了!他报警,警察也没找到人。警察找我询问,我说你为啥找我,他说你是怀疑对象,我说我为什么是怀疑对象,对方说是我的车位!我说不是我的车位!我说我的车位怎么没停我的车啊!”
“对不讲规矩之人,用不着客气,我12万买的车位也经常被人占,有时打电话也不接,没办法只有安车位锁了。刚安装时,有台经常占我车位的宝马车没注意我装了地锁,一如往常直接开进去,结果前脸都撞碎了,连屁都没敢放乖乖自己开走修车了,真解气呀!”
【观点和看法】
白车车主占用车位时,无视纸条、踢开路锥、撞倒轮胎,把别人的产权当成“公共财产”;
可当王刚用焊条保护自己时,他立刻跳出来谈“法律”,谈“财产权”。
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标,本质上就是无赖。
他占车位时,不讲规则;别人维权时,他却开始讲法律。
可法律是保护守法者的,不是给无赖当盾牌的。
在我看来,王刚多次警告无效”后的自力救济,不是“违法”,是“无奈”。
王刚不是没给过机会。
他留过纸条,摆过路锥,放过轮胎,可白车车主每次都视而不见,甚至故意撞倒轮胎。
这种情况下,王刚焊上焊条,是在自己的产权范围内采取的保护措施,没有损坏对方车辆,也没有影响公共安全,只是让对方“暂时无法离开”。
这就像你家院子被邻居反复闯入,你装个栅栏,难道也算“违法”?
《民法典》明确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王刚的行为,正是这种“自力救济”,不能简单的认定“违法”。
当一个产权人需要用“焊死车辆”来保护自己时,说明正常的维权渠道已经失效了。
这种“失效”,比个人侵权更可怕——它让守法者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让无赖更加肆无忌惮。
别让“我占你车位不对,但你圈我车违法”成为无赖的“免罪金牌”,别让“老实人维权”变成“违法”,别让“无赖侵权”变成“有理”。
毕竟,规则不是给老实人定的枷锁,而是给无赖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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