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永安化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15万元;同案被告员工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有关的活动。该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