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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越过前手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首先应当证明投入了资金、材料、设备、人工,证明实际施工。
营改增后,材料、租赁、劳务等合同由承包人签订,由承包人付款,法官自然会问实际施工人:“如何证明你是实际施工人?”
如何搜集完整证据,和铭律师对实际施工人提示如下:
1.提供转包合同、挂靠合同,证明法律地位,挂靠型实际施工人还应当证明前期参与谈判、支付保证金、投标等事实。
2.证明自己选任了材料商、分包商、劳务企业,证明定合同、定价格、付款、结算、处理纠纷等事宜由自己掌控。
3.提供借款垫资的凭证,提供对材料商、分包商、劳务企业、管理人员的支付凭证,有预付款无需垫资的项目,要证明根据自己指示,承包人向材料商、分包商、劳务企业付款。
4.提供缴税凭证,即承包人向发包人开票所需税金由自己承担。
5.提供工程量签证单、进度款申请资料、结算文件,证明掌控工程款;
6.提供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施工组织设计、验收资料、竣工图等全套施工资料,证明实际施工。
7.提供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来往函,构建完整事实,进一步证明掌控工程。(文/和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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