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杰自2020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在黄XX诉公交公司案中,作为原告代理人,精准界定责任,反驳被告异议,助原告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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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背景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服务地区覆盖广西、百色。他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案件处理超千件。主要客户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业务。
代理交通事故案
在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当事人黄XX为原告,被告为田林县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华安XX公司、永兴XX、黄XX等。争议焦点在于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被告对原告的伤残鉴定结果、部分赔偿费用等提出异议。
黄光杰作为原告黄XX的委托代理人,积极参与案件。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针对各被告提出的事故责任划分异议、鉴定异议及损失异议,逐一进行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同时,全程参与司法鉴定相关程序,保障鉴定过程合法公正。
最终,法院采纳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及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原告黄XX无过错不担责,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偿原告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成功帮助原告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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