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瑞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超100起刑事案件。曾为徐某等办理不起诉或撤案,助申某等获缓刑。在危害食品安全案中,为两被告辩护,助其获缓刑判决,减少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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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背景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办理刑事案件,累计超100起,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其工作侧重诉讼,主要客户为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他秉持精准辩护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危害食品安全案
当事人:此案中,被告人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李宏瑞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参与诉讼。
争议焦点:能否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行动: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卷宗,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情节。制定辩护策略,从犯罪情节轻微、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轻情节、缓刑适用可行性等多维度展开辩护。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
最终结果:法院全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危害食品安全案二
当事人:被告人某某因销售含毒有害成分的“减肥压缩糖果”被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李宏瑞律师担任被告代理人。
争议焦点:同样是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行动: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查阅卷宗把握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多项有利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要点发表意见,与法官就量刑及缓刑适用充分沟通。
最终结果: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违法所得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