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这道“阳光工程”的门槛前,总有人试图钻空子、走捷径。近日,一份盖着红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一起隐蔽却性质恶劣的围标串标案——沧州沅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竟用同一套文件、同一组编码,同时“中标”两个不同项目,手法之拙劣,令人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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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25年12月8日说起。当时,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里关于“围标串标预警”的通知,系统自动比对发现异常:黄骅市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中,中标单位“沧州沅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另一家参与投标的“沧州市南大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文件创建标识码竟完全一致——一串长达64位的字符,分毫不差。这绝非巧合,而是典型的“一人多马”式串标:同一人或同一团队,用不同壳公司身份反复投标,自导自演“竞争”,实则内定结果。

执法人员随即现场核查。面对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承认:标书由第三方公司“沧州骏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制作,员工通过微信传送文件、操作签约。更讽刺的是,他们连“掩护”都懒得做,两家公司投标文件的创建时间、设备信息、甚至加密指纹都高度重合,连交易平台“招采云”都记录了这一荒唐操作。

调查还挖出更多细节:该项目中标金额244.36万元,工期仅44天,2024年10月28日开工,同年12月10日就“竣工”。如此神速,背后是程序的彻底失守。而当事人不仅未反思,反而在接到预警后仍继续以相同手法参与其他项目,胆大妄为至此,已非初犯,而是惯犯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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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于2026年2月25日正式下达处罚:对该公司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即人民币17,105.2元;没收违法所得23,168元;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105.2元罚款。总计罚没超2.8万元——数字看似不大,但警示意义极强:在“互联网+监管”时代,任何技术痕迹都逃不过大数据的火眼金睛。

有网友评论:“现在连标书的‘出生证明’(文件创建码)都能查,还敢抄作业?”的确,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文件哈希值、MAC地址、操作时间戳等早已成为“数字指纹”。去年全国通报的串标案例中,超六成因“文件雷同”被系统自动预警锁定。这不是技术太严,而是规则本该如此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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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不是“走过场”,而是公共资金安全的第一道闸门。一个乡村道路、一座小型水利设施,背后是农民的期盼、财政的血汗。当企业把诚信当作成本去压缩,把法律当作可绕行的弯道,最终付出的不仅是罚款,更是市场信誉的永久折损。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围标串标没有“小案子”,只有“零容忍”。唯有让每一次违规都付出真实代价,才能真正守护住那抹本该属于公平竞争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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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汇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