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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山
辽宁民族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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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理藩院则例》版本文献丛刊:《钦定理藩院则例》道光二十三年蒙古文刻本
作者:黑龙 包和平 主编
责编:李凤山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25年5月
推荐理由
从典籍中汲取智慧
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探寻清代边疆治理的智慧与民族政策的精髓,无疑是一项既具挑战性又充满魅力的学术任务。而《钦定理藩院则例》,作为这一领域的璀璨明珠,不仅承载着清代边疆治理的丰富经验,更以其独特的立法理念和深远的实践影响,成为后世研究的重要基石。
这部始纂于嘉庆十六年(1811)的行政法规,不仅是对崇德至乾隆年间旧例及《钦定西藏章程》等谕旨的精心整合,更是清朝治理边疆宏大战略中的关键一环。嘉庆二十二年(1817),其首次刊刻汉文本,共63卷,同年满文、蒙古文本亦相继编纂完成,标志着清代边疆治理法规体系的初步构建与完善。此后,历经嘉庆、道光、光绪三朝五次续修,每一次修订都凝聚着时代的需求与智慧的结晶。道光三年(1823)首次续修后,法规扩展至65卷,而光绪十六年(1890)松森主持续修时,最终法规虽卷数微调至64卷,却新增“捐输”专卷,展现了法规与时俱进的适应性与生命力。
《钦定理藩院则例》的内容广博而精深,它涵盖了行政制度、经济管理、宗教规制、边境管控、外交事务、司法制度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个系统而完备的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不仅体现了清朝对边疆地区治理的全面性与深入性,更彰显了其立法智慧的独特性。
在适用范围上,《钦定理藩院则例》几乎触及了清代边疆民族事务治理的每一个角落。从行政事务的规范管理到诉讼案件的有效办理,从民族关系的法律协调到宗教事务的制度化管理,再到涉外事务的依法处理,它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一法规的实施,使得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日臻完善,调解民族关系机制逐渐发达,特别是用法律制度管理边疆民族事务,成效显著。
值得一提的是,《〈钦定理藩院则例〉版本文献丛刊》作为国内首个系统整理研究清代民族事务治理典籍的开创性成果,其意义非凡。该丛刊已出版的《〈钦定理藩院则例〉道光二十三年满文刻本》《〈钦定理藩院则例〉道光二十三年蒙古文刻本》《〈钦定理藩院则例〉嘉庆二十三年满文刻本》三部标志性著作,不仅为深入研究和理解《钦定理藩院则例》提供了丰富的文献支持,更揭示了清代边疆治理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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