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上海的李军通过中介杜娟口头委托出售夫妻名下闲置房产,他将钥匙交给杜娟以便带客户看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保留记录,杜娟随后多次带人看房,却未经允许擅自入住该房屋。
到2025年4月,李军的前妻王丽偶然经过那个小区,想看看房子情况,发现门开着,屋里有床和绿植,燃气表还在走,她查了账单,光是燃气费就有明显使用痕迹,包括2024年3月、5月、11月、12月和2025年3月这五个月,单月最高30块——普通人过夜一次,燃气顶多用几块钱,水电费用加起来224块多,时间全在非工作日或晚上,根本没有客户看房记录。
当被问到这件事时,杜娟只是说偶尔会过去住,还提到别的中介也有钥匙,但她拿不出带客户看房的记录,更别说李军同意她住进去的证明了,法院没有去算房子空着是不是损失了租金,而是直接看她有没有越权,中介只被允许卖房,不能自作主张住在里面,哪怕房子没人住,没经过房主同意就长期占用,就是越界了。
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现在不少个人中介接活儿,都是靠熟人介绍,口头一说就成交,连张纸条都不写,钥匙怎么给的,谁签收的,有没有监控记录,基本都没有,房主觉得信得过对方,中介那边呢,因为上海租房价格高,空着房子也是浪费,顺手住一下就能省下好几千房租,心里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北京去年发生过一个类似的案件,中介原本被判赔偿2.8万,但由于房主自己也有疏忽,最终只赔了1.2万,法院明确指出,授权内容模糊给了对方钻空子的机会,双方都应承担责任。现在上海这个案子提供了新的参考依据,口头委托并不能完全免责,如果行为超出合理范围,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技术上还在补漏洞,上海今年初推出了数字化备案指引,要求中介登记谁拿了钥匙、看了几次房、房子状态如何,大公司像链家已经开始用电子锁,房主能通过手机查看开锁时间,但小中介还是老样子,一串钥匙挂在腰上,进出自由。
王丽的问题更让人心里发凉,她从2019年离婚后就没再管过这个房子,连卖房委托的事情都不知道,要不是买家在群里聊起交易细节,她可能到现在还蒙在鼓里,这种“名义上是共有人、实际上已经失联”的情况,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几个城市最近几年出现了17起,都是因为其中一方完全不管房子的事,产权也就变成纸上的权利。
杜娟最后赔了钱,过程却拖了一年多,房主以为交出去的只是钥匙,实际上却交出了自己的生活空间,中介觉得房子反正空着,但法律不认可这种想法,房子是别人的,就算没人住,也不能随便当成自己家。
有人问为什么需要这么认真,因为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下次就不是住一年,而是会变成住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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