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40万卖出,最后却可能要赔80万?”

4月7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典型的“串串房”纠纷,引发大量网友关注。

重庆一位女子将自己名下154平方米的房子以40万元卖出,买家接手后重新装修,再以69.8万元转卖给第三人,可7个月后,第二任买家因为房屋天花板内排污管道泄漏问题起诉,最终一审判决原房主一家承担返还房款及损失,金额合计接近80万元。

40万卖的房子,最后却面临要赔80万,难怪当事人直呼“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了解,这套房子位于重庆万州,面积很大(154平米),还是学区房,原房主吴女士一家2008年买下后,曾长期出租,使用情况较为复杂。

2024年9月,吴女士以40万元将房屋卖给朱女士,由于种种原因,过户手续暂未马上办理。

朱女士接手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随后又以69.8万元价格卖给向女士。

到了11月,吴女士一家作为委托方配合完成了后续交易,直到12月房屋正式登记到向女士名下,这笔买卖才算走完流程。

按理说,房子卖了两手,中间各自有各自的买卖关系,可问题偏偏出在第三方向女士入住后发现的隐患上,她认为,客厅天花板上方藏着整栋楼的排污主管道,而且这个管道曾经渗漏,还留下过异味和污渍,导致房屋根本无法正常居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她据此主张,前后两任卖方都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问题,因此要求撤销合同,退还购房款以及相关费用。

法院在现场勘查后发现,房屋客餐厅吊顶内确实有排污管道,管道较旧,周围有污渍,甚至还裹着塑料薄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与此同时,法院还调取到此前的相关旧案卷,里面提到曾有租户因为排污管道漏水而拒交物业费,事情还曾闹上过法庭。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朱女士明知管道渗漏情况,却在装修时用吊顶和塑料薄膜进行遮掩,没有向买方如实说明,因此构成欺诈;而朱女士又是受吴女士一家委托办理交易,因此法律责任最终落到了原房主身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个判决一出,争议立刻来了,支持买方的人觉得,花了将近70万元买房,结果一抬吊顶就发现头顶藏着一条有问题的排污主管道,这搁谁身上都很难接受。

但站在吴女士的角度,她也有她的委屈,她反复强调,排污管道是开发商当年建设时就有的结构,自己不是设计方,也没有改动过管道,更没有能力判断它将来会不会漏。

同时,她还表示,房子长期出租,真正装修和转卖的人是朱女士,自己卖房所得也只有最初那40万元,后续再成交的高价并没有归自己所有。

吴女士的核心疑问就是:既然我没拿那笔钱,为什么最后却要我全额承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就是这起纠纷最拧巴的地方,买方觉得自己买到的是“带隐患的房子”,卖方觉得自己只是“卖出了一套老房子”,中间再倒一手的人则像个关键枢纽。

所谓“串串房”,也正是在这种二手转二手、甚至过户前就先装修再加价出售的模式里频繁出现。

那么什么才是“串串房”呢?

简单说,所谓串串房,就是第一任业主买来后,在手续还没完全办妥时先装修,再通过中间环节转手赚差价,过户时第一任和下家签协议,中间那部分利润被“抽走”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难怪有网友怀疑第二任房主就是专门干这类操作的,因为40万元买来,简单翻新后69.8万元卖出,中间差价接近30万元,扣掉装修成本,理论上仍有不小空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问题是,赚差价不等于可以隐瞒问题,房子翻新得再漂亮,如果底下藏着管道漏水、异味渗漏这类硬伤,迟早还是会暴露。

可反过来讲,如果连“历史漏水”这种情况都要被认定为必须无条件主动告知,那二手房交易中卖家承担的责任边界又该怎么划?哪些问题必须说,哪些问题属于买家自行验房就该看出来,这里面的尺度并不容易划清。

这案子说到底,是因为它戳中了二手房交易里最敏感的一层,信息到底谁更掌握?

买房人最怕的是花了真金白银,结果买到的是一套“看上去正常,住进去才发现问题”的房子;卖房人最怕的是,房子过了几手,自己明明没得到多少好处,却要为后来人的装修和转卖承担全部后果。

而对于本起案件来说,有网友表示:“看起来原房主比较冤,但仔细看,被判得合情合理,更说直白一点,原房主故意隐瞒,二任房主有可能是中介,两人把第三任房主坑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案子还在二审阶段,最后结果如何,还要看法院进一步认定。但这起纠纷已经给所有二手房买卖提了个醒:买房子尽量不要买串串房,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因为这期间需要经过两任房主,信息透明度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