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代理案件,比较喜欢代理原告(或申请人)。毕竟,从概率上讲,原告赢的可能性更高。但是,最近几年,局面出现了根本的反转。
随着原告输赢认定标准的调整,原告赢的概率大大降低。
之前,所谓的原告赢,就是原告拿到胜诉的判决书。而现在原告赢,是拿回真金白银。所以,现在的原告不仅需要在诉讼或者仲裁中胜诉,还需要在后续的执行或者谈判中拿回真金白银。也就是说原告需要连赢两次,诉讼+执行,才算赢。
相当数量的案件原告只拿到了一纸胜诉判决书,但却没有拿回钱来。根据最高院公布的数据(聊一下最高院发布的2025年的司法裁判数据,第5个数据触目惊心!),我国当前的执行到位率差不多是50%左右。乐观的估计,那就有至少一半的案件是判决胜诉,但是拿不回钱(或者拿不回全部钱)。从结果上讲,跟案件败诉也没啥区别。
相反,被告要连续输两次才算输。判决败诉,对于很多被告而言,并不可怕。因为他可能在诉讼之前或者诉讼中,就已经将相应的财产进行了转移、隐匿。基于当前强制执行的现状,他转移隐匿的财产很大概率不会被执行。对于他而言,几乎唯一比较确定的不利后果就是自己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主要就是坐不了高铁和飞机(国内航司)。即使这一点,也有很多渠道(黑产)给他解决(解密:被限制高消费的的人员,究竟如何买到的高铁票和飞机票?)。所以,对于被告而言,只要钱不被执行,走就不算输。也就是说,他只有诉讼败诉+执行中财产被执行,才算真的败诉。
所以,现在原告委托一个案件的时候,律师要做的评估工作是相当复杂。
因为客户也不傻,我委托你律师起诉,不是为了走程序,是为了拿结果,也就是拿到真金白银。所以,律师不仅需要分析案情,预判能不能胜诉;可能还得调查了解被告的经济状况,判断案件胜诉后能不能执行。如果被告的经济情况不是很好,那就尽量促成和解。和解的基本逻辑就是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金额打个折扣甚至打个对折都无所谓,关键是现在能拿到钱。
最高院公布的2025年司法审判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处理案件的数量同比增长了10%。我个人预判,这种增长不会一直持续下去。一方面,是我们在大力推广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特别是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彻底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原告要需要连赢两次,才能算赢的局面,将来也可能会劝退很多原告放弃起诉这种维权的方式。
很多问题,不是法院或者司法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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