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筑服务支付的分包款可否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4月8日)
【问】
我公司是青岛的一家企业,为甲方提供建筑服务,工程项目有部分业务分包,请问我公司提供建筑服务支付的分包款是否可以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答】
你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提供建筑服务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若是你公司向甲方开具普票而非专票的,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详解】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十二)纳税人按照第四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按以下规定开具发票,否则,不得扣除。1.适用第四条第二、三、四、六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2.适用第四条第五、七、八项规定,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6年3月20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对问题“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支付的分包款是否可以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答复如下,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纳税人按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否则,不得扣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