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福恩股份在深交所主板披露招股意向书,计划公开发行5,833.33万股,募资总额达12.5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福恩股份因历史沿革中的集体资产处置、上市前夕业绩突然变脸以及“分光式”现金分红等问题,被推至舆论风口浪尖。

公开信息显示,福恩股份的前身福恩有限成立于1997年,成立之初,靖江镇义南村经济合作社持有其41.67%的股权,这部分股权属于集体资产。但在2000年12月5日,这笔集体资产却被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公司实控人王某伟。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股权转让,全程未履行任何资产评估程序,合规性存疑。

除了集体资产转让违规,福恩股份设立初期的股权结构同样引发市场关注。为符合当年《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东人数,王某伟邀请韩某先等四人代持股权,形成“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分离的局面。2000年12月公司增资期间,韩某先等四人合计增资760万元,王某伟名义增资374.99万元,但上述所有增资款项的实际出资人均为王某伟。

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0亿元,同比下滑5.10%;归母净利润2.30亿元,降幅高达16.19%,利润下滑幅度远超营收下滑幅度。更令人担忧的是,公司预计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87%。

业绩持续承压的背景下,福恩股份此前的分红操作更显反常,引发市场广泛争议。2022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3.81亿元,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仅为2.77亿元,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1.03亿元。据统计,2022年至2024年三年间,福恩股份累计实现净利润约7.81亿元,而同期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总额的48.8%。

历史股权运作引争议:集体资产转让存疑,一人出资四人代持

1997年1月18日,福恩有限(福恩股份前身)正式成立,发起人为王某伟、韩某先、朱某海、王某成、陆某土及靖江镇义南村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王某伟出资43.34万元,持股43.34%;义南村经济合作社出资41.67万元,持股41.67%;陆某土出资5万元,持股5%;韩某先、朱某海、王某成各出资3.33万元,各持股3.33%。

2000年12月5日,福恩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一项关键决议:同意义南村经济合作社将其持有的41.67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王某伟。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权转让未进行资产评估,因福恩有限截至2000年末仍存在未弥补亏损,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1元/注册资本。

上述操作,引发了深交所的追问,其要求福恩股份说明历次股权转让中,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等隐性安排?相关交易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对此,福恩股份解释称,因公司当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义南村经济合作社按出资金额退出具有合理性。不仅如此,公司还出具了萧山区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佐证此次股权转让“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集体利益和集体资产流失情况”。

回溯至公司设立之初,更大的合规漏洞早已暗藏。据福恩股份自身披露,为规避当时《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至少需2名股东”的规定,王某伟特意找来四名义南村村民代为持股,其中就包括其亲弟弟王某成。这四名代持人,此后均进入公司任职。这一违规代持安排,直至2002年才开始逐步解除。

2002年7月14日,陆某土将其持有的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某伟;2011年8月11日,韩某先、朱某海、王某成三人,亦分别将各自持有的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某伟。对于这三笔转让,福恩股份均将其定性为“股权代持还原”,且均未发生任何价款支付。

上市关口业绩失速,一季度预降逾8%

公开资料显示,福恩股份核心业务为生态环保面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2年至2024年,公司经营数据呈现小幅波动但整体稳健的态势:营业收入分别为17.64亿元、15.17亿元、18.1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达2.77亿元、2.29亿元、2.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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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来源:福恩股份上市招股意向书

然而,2025年,福恩股份营业收入17.20亿元,同比下降5.10%;归母净利润更是缩水至2.30亿元,同比降幅达16.19%。

关于营业收入下降,公司称,一方面是行业整体进入库存消化期,部分品牌商调整了采购及库存计划;另一方面,公司在推进新产品开发与推广过程中,因新品生产工艺复杂,产能无法有效释放,即便增加外协生产,仍难以满足客户交期要求,间接影响了订单承接。

相较于营收下滑,净利润的大幅缩水更引人关注。福恩股份表示,2025年公司新建纱厂、越南厂区两大项目均未达到满产状态,由此产生的折旧摊销、人工等固定成本费用大幅增加;与此同时,新产品开发及推广带来的生产成本波动,进一步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双重因素叠加导致净利润下滑。

不仅如此,福恩股份预计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3.84亿元,较上年同期进一步下滑8.87%;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公司归母净利润却逆势增长4.10%,达到4,100.78万元。

大额现金分红引关注,2022年分红超当期净利润

福恩股份因一笔高达3.81亿元的现金分红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与热议。

这笔引发争议的分红,发生在2022年。招股书明确显示,该年度公司净利润仅为2.77亿元。这意味着,当年公司分出去的现金,比全年赚到的利润还多出1.04亿元。

招股书披露信息显示,福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某利、王某林、王某伟三人。其中,王某林与王某利为夫妻,王某伟与王某利为父女,三人构成紧密的亲属关系,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相结合的方式,合计控制着公司83.89%的股份。

据此测算,在3.81亿元的现金分红中,有超过3亿元的资金,最终流入了实控人一家三口的“腰包”。

若将时间跨度拉长,2022年至2024年,福恩股份累计实现净利润约7.8亿元。令人关注的是,单是2022年这一笔分红,就占到了三年净利润总和的48.84%。

这一比例,已无限接近监管划定的红线,仅一步之遥。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业务规则,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中已明确列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其中重点打击的就是突击“清仓式”分红。该负面清单明确了一项量化标准: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将被纳入监管重点关注范围。

福恩股份三年累计分红占比为48.84%,虽未触及50%的硬性监管红线,但单2022年一笔3.81亿元的分红,已远超3亿元的监管关注阈值。

福恩股份的这一行为,被市场质疑“踩线分红”。

记者:贺小蕊

财经研究员: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