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郓州街道金河社区坝头村村民杨某雪反映:2011 年,他积极响应当地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主动配合拆除自有房屋并腾让宅基地,与山东郓城某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马地产公司”)签订了正式拆迁补偿协议。
然而15 年过去,其回迁房至今未能动工建设,过渡安置费亦长期拖欠未付。更令人费解的是,其合法拥有的宅基地被不当认定。杨某雪自县级至国家级信访部门逐级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却屡屡搁置,多年维权之路未能获得公正处理。
签约盼回迁 十五载房落空 安置费久拖不调
2011年1月6日,杨某雪与开发商正式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回迁期限为12个月,若逾期未交付,则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标准发放安置费。杨某雪已按协议约定自行完成房屋拆除,切实履行了相关义务,而开发商及相关责任方却未能依约履行承诺。
杨某雪表示,十五年来,同村其他多数拆迁户已陆续顺利回迁安置,唯有其相关诉求长期未能得到解决。为此,他曾多次前往开发企业、属地街道办事单位及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但得到的回应多为 “再研究”“等待协调” 等。
随着物价与房租持续上涨,协议约定的每月每平方米5元安置费标准始终未作调整,且该笔费用至今未能发放,已难以覆盖其基本租房开支,致使杨某雪长期居无定所,生活陷入困境。
宅基地被认定“胡同” 涉事房企未清债即注销
杨某雪所持宅基地权属清晰,与邻里之间并无任何历史权属纠纷。拆迁前,村集体及开发商已共同明确约定:对无纠纷宅基地统一按 1:0.7 的比例给予回迁安置。
但在后续实际核算补偿过程中,开发商未按此前约定执行,将其部分合法宅基地认定为 “胡同”,并未按宅基地标准予以补偿。其原本63余平方米的合法宅基地面积,被折算为仅 44 平方米,近三分之一面积未被计入补偿。杨某雪多次就此沟通反映,开发商始终未予纠正,相关回应也较为敷衍,致使该村民长期蒙受不公,至今已逾15年。
杨某雪指出,作为本次拆迁安置的责任主体,某马地产公司在回迁房尚未建设、补偿款项未支付、相关债务未结清的情况下,竟已完成企业注销。他对此深感疑惑:在合同义务未履行、村民安置未落实、相关债务尚未结清的前提下,该公司为何能够顺利办理注销?此外,他在维权过程中还意外发现,自己的拆迁安置协议被开发商在后台擅自修改,核心安置条款遭到恶意变更。
多级信访申诉 十五年维权路漫漫 结果仍待回音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某雪先后向街道、县、市、省多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后又向国家信访部门提出申诉。2025年11月,在国家信访部门督办下,郓州街道办事单位出具处理意见,将案涉地块认定为 “胡同”,未按宅基地予以认定;2026 年 1 月,郓城县相关部门经复查后维持原有结论,驳回其相关诉求;同年3月,杨某雪依法向菏泽市信访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目前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
“各级工作人员均表示会积极协调,但一到书面认定、兑现补偿等关键落实环节,便以开发商外出、工作繁忙等理由一再拖延。我们普通百姓维权实在艰难,我主动配合拆迁,可又有谁来保障我的安居权益?” 杨某雪无奈地说道。
村民核心诉求:恳请公平公正予以兑现
如今,杨某雪的诉求明确且坚定:恳请相关部门纠正土地认定偏差,恢复被认定为 “胡同” 部分的宅基地合法权益,按实际面积足额落实回迁安置;补发十五年拖欠的全部安置费及补偿款项,并参照当前市场标准予以合理核算;对某马地产公司注销及相关违约问题开展核查,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相关失职失责问题。
城中村改造本是惠及民生、提升城市形象的民生工程,村民主动配合拆迁,亦是对政府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十五年来,杨某雪长期居无定所,宅基地权益受损,维权之路艰难,既消耗了群众信任,也影响了民生获得感。
目前,杨某雪仍在等待复核结果。他期盼当地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尽快查清事实、纠正偏差、落实承诺,让这位积极配合拆迁的村民,早日得到应有的公平对待与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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