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集美区某电子制造企业,阿强从事电路板清洗工作已有八年。2024年3月,他在操作酸洗设备时,因防护手套破损,双手被浓硫酸严重灼伤。送医诊断:双手深二度化学灼伤,面积达8%,伴有神经损伤,需多次清创和植皮手术。

单位推诿:你自己操作不当,跟公司无关

住院期间,阿强的双手缠满绷带,疼痛难忍。工厂负责人来医院看了一眼,留下一句话:"你自己没按规定戴手套,属于违规操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之后工厂拒绝支付后续医疗费,也不配合申报工伤。

阿强妻子跑了一个多月,工厂不提供劳动合同,不配合任何材料。人社部门告知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和事故经过证明。阿强妻子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急得直掉眼泪:"他们不认,我们怎么办?"

泽良律师介入:明确告知自行申报权利

泽良律师接案后立即明确告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配合,职工完全可以自行申报。

关键在于证明两件事:一是劳动关系,二是受伤发生在工作中。律师指导阿强妻子系统收集证据:工资银行转账记录(工厂财务账户按月转账)、工作证、工作服照片、工作群微信聊天记录(车间主任每天安排工作任务)、同事证人证言(三位同班组工友愿意作证)。

同时,事发当天阿强曾给车间主任打电话请假,通话录音中明确提到"刚才酸洗时手套破了,硫酸溅到手上,现在在医院"。这条录音成为证明"工作中受伤"的关键证据。

自行申报工伤,成功认定

2024年4月,泽良律师向集美区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附全部证据材料。工厂收到调查通知后,仍辩称"阿强违规操作,与工作无关"。

律师在书面意见中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援引第十六条:只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操作失误不属于排除情形,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采纳律师意见,2024年5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厂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与赔偿计算

伤情稳定后,阿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双手深二度灼伤导致功能障碍及大面积疤痕,评定为九级伤残。

泽良律师计算全部法定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为2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为8个月社平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伤情确定为6个月)、护理费、后续植皮手术费、疤痕修复费等。

律师审查发现,工厂从未为阿强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未参保期间发生工伤的,全部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仲裁阶段,工厂起初仍推诿。泽良律师当庭出示工伤认定书、通话录音、工资流水、证人证言,完整证据链证明厂方法定责任。2025年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工厂一次性支付赔偿数十万元。

阿强拿到赔偿款后说:"这八年洗过的电路板,没白洗。"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福建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如您在福建遇到工伤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