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西湖区,小王是一名外卖骑手,通过某平台众包模式接单配送。2024年6月的一个下午,他在送餐途中与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造成左腿骨折、右肩脱位。交警认定:对方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负事故主要责任。

平台推诿:你是众包骑手,跟我们没有劳动关系

住院期间,平台站点负责人来看过一次,明确表示:"你签的是《服务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你是独立承包人,跟我们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申报工伤。"

小王懵了。他每天要接受平台的排班管理、穿统一工服、按平台算法规划路线送餐,怎么就不是劳动关系了?他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满脸困惑:"我每天干活都听他们指挥,怎么就不是他们员工了?"

泽良律师介入:穿透协议表象,锁定事实劳动关系

泽良律师接案后立即研判:本案核心在于突破平台"众包合作"的表象,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律师指导小王系统收集四类证据:

第一,平台管理证据:每日接单记录截图(显示平台派单、拒单率考核)、算法路径规划与时间限制记录、晨会打卡记录(平台要求每日晨会)、统一装备购买记录(工服、餐箱必须从平台指定渠道购买)。

第二,报酬支付证据:平台APP收入明细(显示每单报酬计算方式、扣款规则)、银行流水(显示平台关联公司按月支付报酬,备注"工资")。

第三,工作沟通证据:与站点站长、调度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请假需批准、投诉处理、绩效沟通等)。

第四,事故当天证据:订单截图(显示事故发生时正在配送途中)、事故现场照片、交警事故认定书。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2024年7月,泽良律师先向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小王与平台关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庭上,平台方出示《服务合作协议》,坚持双方是合作关系。

律师援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指出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在于"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本案中,平台对小王的排班、着装、服务质量、拒单率等进行全面管理,报酬按月支付,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不能仅凭协议名称否定实质。

2024年8月,仲裁委裁决:确认小王与平台关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与赔偿计算

确认劳动关系后,泽良律师立即向杭州市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9月,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小王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泽良律师计算全部法定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同时,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同时主张。律师同步协助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平台公司起初以"正在研究是否起诉"为由拖延。泽良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指出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面对完整的证据链和仲裁裁决,平台公司最终同意调解。2025年1月,双方达成协议,小王获赔工伤待遇数十万元,交通事故赔偿另案处理。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浙江工伤法律实务,熟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如您是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从业者,在工作中受伤遇到维权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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