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作出一份裁决,裁决被申请人上海宏高音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宏高公司)支付申请人胡某某工资差额、差旅费报销款、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总计约4.8万元。
申请人胡某某称,为讨要这笔资金,他与上海宏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某高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沟通,但对方始终以自身困难、“(借款)平台爆了”等理由不断拖延,为此他不得不申请仲裁,“他拖欠我薪资和报销款,但在抖音平台直播时,证实他带着老婆孩子在三亚吃海鲜”。
4月9日,姚某高回复红星新闻记者,对本起劳动人事争议,他已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我本人不做任何解释”。记者从嘉定区人民法院获悉,姚某高因不服该裁决,已在该院起诉,法院委派的调解员正在进行诉前调解。
从入职新员工到合作人:
约定月薪1.2万元,不久“公司经营不下去了”
申请人胡某某陈述,其于2024年6月30日经同行刘某军介绍,认识了被申请人上海宏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某高,两人次日添加微信,姚某高邀请胡某某入职。同年7月2日,胡某某正式确认入职上海宏高公司。7月3日,胡某某与姚某高一起到长沙出差,7月4日姚某高在微信中称,“尽快给胡某某劳动合同”。
在这家公司,胡某某从事销售工作,工作地在广州,负责华南及华西地区,平时接受公司安排出差,向姚某高汇报工作并跟进项目。这期间,上海宏高公司的员工滕某春为他印制了工作名片,他还应滕某春要求,通过微信发送了2024年的体检报告。任职期间,胡某某在公司的十几个工作群中与同事沟通工作。
▲资料图
聊天记录显示,胡某某与其余3名同事同一批入职上海宏高公司,共同加入了“宏高销售群”工作群,4人分别负责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和华西地区。滕某春要求胡某某等4人按照公司要求跟进工作。胡某某的工资为每月12000元,差旅费实报实销。2024年7月至9月期间,胡某某收到了约定工资,2024年10月他收到工资9852元,剩余2148元未支付。以上工资均系现金支付。
2024年11月20日,姚某高打电话给胡某某,告知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要求与胡某某解除劳动关系,改为合作关系,胡某某表示同意。
2025年11月3日,胡某某向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上海宏高公司支付其入职期间的工资差额、差旅费报销款、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期间,申请人胡某某为证明其主张,当庭演示并提交了多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与姚某高的通话录音等证据。
在与姚某高通话中,2024年10月27日二人互通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11月20日姚某高提出“后面换一种合作方式”,“项目还算你的项目,就是后面的差旅费我不管了,工资我也不管了,反正如果拿下来(系指项目),我就给你提成多一点,5个点往上”。
胡某某提出,其之前的差旅费还一直没报,姚某高表示“那个都算,整理一下寄给我,我给你报掉”,“工资给你算到(11月)月底”,胡某某予以同意。其他通话内容显示,胡某某持续向姚某高催要工资及报销款,姚某高以账上没钱,(2024年)11月份胡某某没做什么工作,借款“平台爆了”等各种理由拖延。
劳动仲裁:
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差额、差旅费等4.8万元
在2025年3月5日的一次电话沟通中,胡某某质问姚某高称,“你没钱给我发工资,但你在抖音平台直播,带着老婆孩子跑到三亚吃海鲜。”对此姚某高解释称,“最近没钱,过两天给你”“我去个三亚不需要多少钱”。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宏高公司成立于2010年,小微企业,姚某高持股70%,法定代表人罗某霞持股30%。
被申请人上海宏高公司辩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系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故对其所有仲裁请求均不同意。
上海宏高公司陈述:2024年7月9日姚某高打电话给滕某春,告知有4名销售,其中申请人与公司系合作关系,另外3人系劳动关系;无论建立何种关系,被申请人均需要对方出示证件,故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信息及体检报告,但身份信息只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申请人需参加展会,故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印制公司名片,以便申请人在展会中使用;对工作群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其中所涉合作项目没有谈成。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相互关联、印证,能反映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受被申请人实控人姚某高的管理、差旅费报销及工资标准、支付等情况,故对证据予以采纳。被申请人认可证据真实性,其简单否认与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对其与申请人之间系合作关系的主张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主张不予采信。
▲裁决书尾页
今年1月30日,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上海宏高公司支付申请人胡某某工资差额(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差旅费报销款(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2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总计约4.8万元。
4月9日,胡某某接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委派的调解员电话,对方称上海宏高公司不服裁决,已在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宏高公司表示愿意诉前调解,并提出总计赔付3万元(分4个月支付)的调解方案,对此胡某某表示拒绝。调解员表示,将再次做双方工作。
胡某某解释,2025年5月他带父亲去上海讨要工资和出差费用,姚某高答应2025年6月支付但没有兑现承诺。2025年劳动仲裁开庭前后,仲裁委也组织了调解,也都被姚某高拒绝。
4月9日,姚某高回复红星新闻记者,对本起劳动人事争议,他已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我本人不做任何解释”。
红星新闻记者刘木木
编辑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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