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古代女性地位真的很低吗?五分钟看懂先秦到如今的女性地位变迁!
文/姜子说书
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是不是真的创历史新高了呢?古代女性地位真的很低吗?我们现代人对古人的误解太深了!老有人说,古代重男轻女,不允许女性读书、工作,财产没有女人的份,女人必须三从四德,从一而终,不能再嫁,真的很无知!
古代女性可以读书识字
《三字经》:蔡文姬,能辨琴。谢道韫,能咏吟。彼女子,且聪敏。尔男子,当自警。
你以为《三字经》的作者,南宋的王应麟,拿懂音乐的蔡文姬和懂诗词的谢道韫举例,是在夸蔡家和谢家离经叛道,居然让自家女娃子读书吗?还是在夸这两家太有钱太挥霍了,连女娃子都能学这些没用的劳什子。
王应麟分明在告诉自家的子孙,读书上进,养家糊口、光宗耀祖,这都是男人的义务。人家女孩子都这么用功学习,你们男孩子好意思不做到加倍努力吗?作诗写字,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是男人的分内之事,听懂了吗?
古人说“你们家族没男人了吗?派一个女人出来?”不是在说雄性天生比雌性高贵,不是在说女性不配跟男性一决高下,而是在说,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顶天立地,撑起一片天,女性没必要多努力多强大,就是应该成为躲在背后被保护的对象。
再看《红楼梦》,林黛玉家里是有私塾老师的,自不必说,贾家的姑娘,也都如此,就比如林黛玉进贾府那一天,贾母就特许家里的三个姑娘当天翘课团聚。
贾母又说:“请姑娘来。今日远客才来,可以不必上学去了。”众人答应了一声,便去了两个。不一时,只见三个奶嬷嬷并五六个丫鬟,簇拥着三个姊妹来了。
乃至于并非侯门公府出身的其他女孩子,大观园诗社的客人们,诸如香菱、宝琴、李纹、李绮、邢岫烟等人,也都读书识字,有填词作诗的本事。
一语未了,只见探春也笑着进来找宝玉,因说道:“咱们的诗社可兴旺了。”宝玉笑道:“正是呢。这是你一高兴起诗社,所以鬼使神差来了这些人。但只一件,不知他们可学过作诗不曾?”探春道:“我才都问了问他们,虽是他们自谦,看其光景,没有不会的。便是不会也没难处,你看香菱就知道了。”
总而言之,古代不是不允许女性上学读书,是为了保护女性不被某些不良男性伤害,不提倡女性去公共学堂去上学,转而专门给她们请了大儒名师当私塾老师。当然,也有家里的祖母或者母亲或者姐姐充当私塾老师,给家里的子弟教学的常态。
当日这贾妃未入宫时,自幼亦系贾母教养。后来添了宝玉,贾妃乃长姊,宝玉为弱弟,贾妃之心上念母年将迈,始得此弟,是以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贾母,刻未离。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
在古代,七年男女不同席,不是男尊女卑,恰恰是女尊男卑,比如元春和宝玉姐弟两亲如母子,元妃省亲,贾母也只能说一句“无谕,外男不敢擅入”,而黛玉和三春虽然年纪很小,但是,十几岁的小厮作为外男,也是要以回避的最高规格避让的,就如回避帝王公侯辇轿一般,失回避了是大罪。
尤二姐笑道:“你们大家规矩,虽然你们小孩子进的去,然遇见小姐们,原该远远藏开。”兴儿摇手道:“不是,不是。那正经大礼,自然远远的藏开,自不必说。就藏开了,自己不敢出气。”
就连太医来贾府看病,上至七十旬贵妇人,下至七岁小姑娘,哪怕对方是妾室,是丫鬟,都得全程低头回避,这都是对女性的保护,而非古人规训女性的手段。
大夫忙道:“方才不是小姐,是位爷不成?那屋子竟是绣房一样,又是放下幔子来的,如何是位爷呢?”老嬷嬷道:“我的老爷,怪道小厮们才说今儿请了一位新大夫来了,真不知我们家的事。那屋子是我们小哥儿的,那人是他屋里的丫头,倒是个大姐,那里的小姐?若是小姐的绣房,小姐病了,你那么容易就进去了?”
古代女性可以工作
古代女性不是不许抛头露面去工作,是不需要。首先,在中国的传统规定里,女人不需要额外外出赚钱,因为相夫教子就是女性的工作,这才是传统,这才是真相。女人死了丈夫,叫寡妇失业:其次,贞节牌坊是古人用来褒奖有福有底蕴有能力替儿子养儿媳妇和孙子,不用委屈儿媳妇抛头露面养家或者改嫁养娃的大户人家,而非规训女性的枷锁,不是让你要求女性毁容挖眼睛,来打消其他男人逼嫁的窥视的破风俗。
凤姐儿笑道:“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共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
啥是老封君?诰命夫人!古代女人的丈夫或者儿子在朝为官,她们是有俸禄领的,这叫妻凭夫贵、母凭子贵,是对她们相夫教子工作的褒奖。在古代,丈夫的收入天然就归妻子掌管分配,死了丈夫的寡妇才叫失业、没工作。
李纨虽然死了丈夫,但是,贾家每个月给她发工资,零花钱就是二十两;还能收租,夫家的土地园子也有她的份;贾家的官中银子,也就是家族财政收入的年终分红,她还有份。一年通共算起来,有四五百银子,你说她没工作吗?
相夫教子即女性工作,也是贤妻良母的真正标准,这是传统社会的基础分工和协作本质,女主内,男主外,已经是各有工作、各尽义务、各担风险了。女性要主内,要承担怀孕风险,要照顾孩子,男性要赚钱养家,上交工资,这都是婚姻里天经地义的事。
元朝之前,中国有多少女诗人、女作家?难道她们都是无师自通的吗?元朝之后,清朝之前,你们知道明朝有多少女将军吗?传统不是不允许女性念书、工作,是用功读书和努力工作的担子,对于男性来说是本分,对于女性来说是情分。
古代女性可以有封地和独立户籍
古人重男轻女?古代女儿不继承家产?你们知道什么是郡主、县主、乡主、亭主吗?这些都是皇族宗室女性的爵位,是女性被封为一郡之主、一县之主、一乡之主、一亭之主,坐享封地税收的凭证。
《唐六典·尚书吏部》:“外命妇之制:皇姑封大长公主,皇姊妹封长公主,皇女封公主……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
《宋史·礼志十八》:“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及仪宾食禄米八百石;县主及仪宾食禄米六百石。”
胡侍《真珠船·公主翁主》:“郡王女,封县主,满语称‘多罗格格’。”“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
古代的大长公主和长公主、公主,都说拥有封地的,连王爷的女儿都有封地。怎么能说古代女性不能继承田地呢?再比如明朝女性,是可以独立立户籍的,可以成为女将军,也可以成为商户做买卖,怎么可以说古代女性必须依附男性生存呢?
古代婚姻法中女性的权益
秦朝法律规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若丈夫出轨,妻子杀夫也无罪。秦律明确规定,丈夫不得殴打妻子,即使妻子性格凶悍,丈夫若将其殴打致伤将受“耐刑”处罚。
秦始皇除了规定丈夫不能出轨及家暴妻子之外,还规定妻子拥有控告丈夫犯罪的权利,若丈夫有罪而妻子先告发,妻子的陪嫁财产可不被没收。再者,秦朝婚姻成立的首要条件是必须到官府进行登记,如果不扯证,女子私逃,官府不予处理或不予追究。
古代女性的嫁妆,就是娘家分给她们的家产,归女性个人所有,男方给女方的聘礼,也是女方个人财产,都是婆家人和娘家人都不许惦记的。
都说一个女人在婚姻里忍气吞声,那只能说明她离了男人不能活。那么如何让一个经济独立的女人在婚姻里当受气小媳妇呢?
很简单!只需要一对不爱她从来不护佑她只会监禁她的父母,给她一个僻远山区的封闭环境,剥夺她的话语权,不允许她发声,不让她与外界沟通,娘家和婆家联合恐吓打压她,逼着她结婚后再逼着她生娃,再用孩子绑住她。
《庄子·马蹄》: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馽(zhí),编之以皂栈(zhàn),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jué)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想必很多人已经看出来了,女性的地位高低,不仅决定于时代规则,也决定于娘家和婆家的认知,一个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个习惯性恐吓女性晚辈跪着以表孝顺的家庭,你要是听无德长辈“善治马”那一套,任由他们给你套上辔头缰绳,恐怕成不了千里马,只会惨死于烧剔刻雒之下。送给所有被欺压的年轻女性一句话:斗争才有谈判权,妥协永远上不了谈判桌。
本文资料重点引自:《三字经》、《马蹄》、《明史》、《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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